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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鍛彰趣義

    有幾種方法,一是法律保護,二是自掏腰包,三是提高技術,四是過過嘴癮。

    從北宋開始,就有了保護印刷物的權威性法令,但只保護官刻。到了南宋,則出現了坊刻、私刻者請求官府給予版權特殊保護的要求,類似於先去官府備案,若是有人翻刻則“追人毀板”“追板劈毀”等。如何識別正本和盜版呢,正本通常有坊號牌記和告白文字,前者如“臨安府太廟前尹家書籍鋪刊行”,說明是誰刻的,後者如“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許覆板,”說明翻刻、盜刻之後果。

    宋朝還出現過出版禁令,理由有很多,保護官刻本啦、防止軍事機密洩露啦、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啦。尤其是打仗時,各類地理書、兵法書的出版是受嚴格控制的。

    當然不論是法令還是標識文字,作用都不大。很多名文人都是盜版的受害者,比如司馬光的《歷年圖》就被盜版了,這本書不夠完備,他本不想正式出版,但書商們不僅盜刻了,還刪減顛倒,摻雜了其他文字,司馬光只好自掏腰包出了套正版,讓讀者們看看原書究竟是怎麼樣。

    第二種方式自掏腰包,是很多文人出版時不得不考慮的一種方式,原因同上。這麼做的最有名的一位,大概算是李漁,他的他的小說、戲劇和詩文集以及各式雜著的出版,大多都是自己印刷和自辦發行,當然首先是因為他有錢。

    第三種方法提高技術就比較難了。明清時有幾大印刷中心,南京、湖州和徽州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又因為當地印刷業的主力主要是逐利的商人們,也有提高技術的意願和訴求,所以這幾處就出現了彩色套印技術,可以套兩色、三色甚至五色,印刷的小說繡像、春牛圖、萬年曆當然特別好看,是別處很難模仿的,南京的《十竹齋畫譜》、《箋譜》都是很好的例子。當然後來套色技術普及了,普通年畫作坊也能用上,技術優勢也就消失了。

    第四種是無可奈何的辦法,其性質類似於在此小便者是驢,臉皮厚的當然根本不在乎,照尿不誤。清朝時的年畫作坊經常在畫上印類似的嘴炮,因為他們請畫師來畫版,再照匠人刻版,成本是不低的,但一幅畫只要問世,找人來臨摹、盜版成本卻不高,對此沒有別的辦法,只能過過嘴癮了。具體情況可以翻翻王樹村的《中國民間美術史》,書不在手邊。

    總而言之,古代的版權保護是個死局,也沒有萌發出版權意識。版權的本質是一種私有權利,版權經濟的本質是一種商品經濟。但古代書商們上書官府要求保護時從來不提這件事,只說是為了防止其他“書肆嗜利翻版”,“竄易首尾,增損意義”,“致誤讀者”等等。為什麼會這樣,原因大家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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