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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放眼觀世界23

    當然要把工作交接好才走。

    再提醒一下,懷孕期間是不可以解僱你的。如果解僱了可以去告僱主要求補償。

    你把新人交接好了,給老闆留一個好印象。至少再未來你還能有更大的機會再回來。

  • 2 # 七七七七月媽

    既然已經孕中期了 就不要走 因為目前情況 公司是不允許辭退你的 再過幾個月就可以休產假了 等休完產假 領完生育津貼 在主動辭職 站在你的角度考慮的話 這是最好的選擇

    當新人已經接手你的工作的話 老闆不會養閒人的 肯定還是會給你安排工作 正常完成你該完成的任務就好

    你也要想一下 站在領導的角度考慮 因為你現在是孕中期 再過幾個月就要面臨生產 如果等你走的時候再找人跟你交接 好多工作上的事情新人還沒有徹底接手 你就要走了 你生產期間也不能總麻煩你 但是現在招新人過來 就有幾個月的磨合期 你也輕鬆 新人也會快速上手 這樣就是最好的方法

    所以你要是在正規單位上班的話 就按照我最開始跟你說的方法 等休完產假 領完生育津貼再提離職也不晚!

  • 3 # 半夏小雨點

    孕中期老闆突然找人來跟你交接,新人待了半天就不做了,你會繼續做還是直接走人呢?當然是繼續做。

    既然老闆沒有明說讓你走,那就待著,即使來了新人,其實也可以不交接的。

    原因有三:

    1、公司是不可以辭退孕期,哺乳期女性的,如果非要辭退,是要賠償的,公司打官司也是肯定會敗訴的;

    2、老闆沒有明說新來是接你的班,讓你交接完就走人,你可以當做不知道,因為老闆不跟你打招呼在先,所以這個也是可以說得過去的;

    3、如果要是產假期間接替你工作的,按理說是孕後期才安排的,安排前肯定也是會提前跟你溝通好大概的時候,完全沒招呼地就來人了,說明來意不純,如果工作交接了,以後你的工作就讓別人搶了,你要是天天坐那裡不幹活,雖然老闆不明趕你走,估計你呆得也沒意義了,這就是變相地逼你走人了。

    但是如果你不交接,工作就還握在你手上,主動權就還在你手上,老闆也不敢輕易對你“下手”。

    很多企業,如果不想明著辭退員工,都會變著法子排擠,最後讓員工自己受不了提出辭職,就可以免除賠償,所以,不要上這樣的圈套,雖然,我也很同情老闆在你休產假的幾個月面臨著沒人幹活還要發工資,但是站在勞動者的角度來說,這是維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以這麼做,也是沒有錯的。

    做為女人,為家庭,為工作要付出的太多,不應該受到太多的不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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