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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虎美食

    這個不是該不該負責人的事,這個本來就該負責任吧。

    1.既然是鄰居,人家還主動幫你做事,說明你們的關係還可以。摔傷你難道不負責嗎?人家也不是故意摔傷的,

    2.出於人情你也應該負責,左鄰右舍的,幫你忙你還不負責嗎?

    3.這個幫忙你又付錢給他嗎?還是免費幫你幫忙的,如果是免費的,那就更應該負責任了,如果有償幫忙也該負責人的,就像你去公司上班,出工傷了,難道公司不該負責任嗎?

    4.如果錢不多,你就主動承擔吧,如果錢比較多的話,可以商量兩個人一起承擔,這樣我相信他也會願意的。沒必要把關係弄得很僵。

  • 2 # 天下糧田

    請君換位思考下,你要是主動幫別人幹活受傷,你會怎麼做?

    1.鄰居主動幫你修房,別人圖你什麼?工錢?還是一頓飯?

    工錢談不上,因為鄰居的行為是自發主動的行為,沒有行成勞務關係,純屬出於好心免費為你修房,

    1.有些行為其實出發點很單純簡單,就是鄰里之間的互幫互助,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親戚再好可是不在你身邊,鄰居雖然給你無親無故但是人家能第一時間出現在你眼前,你有事我幫你,我有事你也可能會來,互幫互助的同時也是在幫自己!

    2.依據我過現有法律法規來看: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幫工因在幫工活動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的,被幫人(問題君)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要是被幫人明確拒絕別人幫助的則不需要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適當範圍內給予受傷者補償,人家既然因幫你幹活受得傷適當的意思意思也能體現你的人道主義,要是鐵公雞一毛不拔那別人也無話可說,頂多背後裡受到鄰里街坊指指點點而已!

    總結:遠親不如近鄰,有個好鄰居遠勝於遠親戚,滴水之恩……

  • 3 # 單擊這裡

    鄰居主動幫忙,在此過程中受傷,要不要負責還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你有明確拒絕行為的,不需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能力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如果沒有明確拒絕,則需承擔一定責任,根據責任大小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

    其實,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雙方協商解決,遠親不如近鄰,不要把事情搞僵,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實在不行才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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