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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獅子滾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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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於諾軒
兩種形式,父母親共同立遺囑,
遺囑
父親:
母親:
xxx,xxx,是我們的親生女兒,我們倆百年後,願意將房產xxx市xxx區xxx路xxxxxx號xxx單元xxx層xxxx號,留給大女兒,將多少多少存摺留給小女兒。我們夫妻倆不論任何一方離世,另一半不再找人,不給孩子們添麻煩,特此立遺囑。
親戚 xxx
同事 xxx
兄弟妹妹 xxx
父親 xxx
母親 xxx
大女兒 xxx
小女兒 x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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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牽住夕陽的手
個人觀點:老伴健在,有兩個女兒,母親病重,按照繼承法規定,父母的遺產在母親病故之後,母親的那一半由老伴和兩個女兒平分。
如果母親擔心自己過世之後,兩個女兒不能好好照顧老伴,甚至根本不照顧老伴,那麼,母親可以把自己的那一半遺產贈送給老伴,或者明確,誰以後照顧老伴,母親的遺產全部歸誰所有。
另外,如果去世後,父親同樣可以立遺囑,那個女兒孝順,願意奉養老父親,那麼,老父親百年之後,遺產全部歸誰所有。
老夫妻雙方,只要還有一方身體健康,事先立遺囑是很有必要的。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例子,要麼是剩下一個老人時,沒有子女贍養,要麼是老人剛去世,還有一個老人要贍養,子女就開始爭遺產,搞得老人生活不得安寧。
網上曾經看到過一個影片:老人兩兒一女,老伴去世還沒有安葬,女兒卻在深更半夜威脅母親要分父親的遺產。
老母親害怕女兒,擔心不答應的話女兒會打她,給兒子打電話求救。小兒子到母親家裡後,姐姐跟弟弟竟然打起來。
如果老人晚年想生活得比較好一點,還是提前立遺囑處置遺產比較好。
如果真想立遺囑,去當地找律師,說明情況,律師就知道遺囑應該怎麼寫,而且,遺囑寫好籤字以後,做個公證最保險。
不論幾個子女,養老還是要靠自己。
百年之後還留下財產,不論兒子女兒,一律平分。
否則自尋煩惱,自找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