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故一年多以來有發郵件給老闆和人事郵件說明加班情況的!她們也同意了,因為從事廣告活動執行加班情況較多,所以人事部有登記的累計有191個小時,現在離職前各工作交接清楚就忘記發加班作為調休處理的郵件!現在不給調休處理!該怎麼辦?還可以要回這個加班鍾數的錢嗎?
8
回覆列表
  • 1 # 職場戰鬥力

    感謝悟空君邀請我回答此問題。對於加班這個矛盾,我無數次的為大家解答過這樣的問題,加班對於每一個職場小夥伴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不足為奇,只是根據行業的有所不同,加班時長、次數有所不同罷了。那麼對於企業人事管理來說,一般針對加班問題處置,通常人事會給你在每月考勤彙總時統計出你的加班時長,加班的時長可以用於員工病事假的抵扣以及日後休假調休處理,按照各行業和人事假期管理原則,加班時長不能跨年,可能有的企業還會根據實際情況,不允許員工在大假(五一、國慶、春節等)後的補休或者不能與年休假一起合休,具體的根據各自企業管理制度執行,但如果該員工離職時,只要不違反勞動合同考勤紀律規定,就應當一次性折算成加班費,全額一次性兌現在該員工離職工資中。

    保留加班證據,與單位人事說明

    根據提問親們的描述,你的191個總加班時間是經公司認可的,不管你最後離職時是否有提出,作為人事來說,都必須有責任、有義務主動為離職員工折算加班時長為加班費,所以你只需要向單位人事部門提出,並核算你的加班費就好了,你的加班與老闆、人事溝透過的截圖、考勤表簽字頁做好拍照儲存,如果人事部門有異議,你要有加班證據衝股份證明自己的加班時長和折算加班費。

    離職員工加班費折算演算法

    1、加班費除了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加班費=月工資÷21.75或26或24=日工資,按照正常日工資計算,如果按小時計算的,湊足8小時為一天加班費。

    2、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按照300%、200%和100%計發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3、休息日加班:按照100%-150%計算你的加班工資。

    加班費維權處置辦法

    1、單位協商和解。當事人與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或者老闆協商和解達成共識,按照約定支付加班費,在發放離職工資時予以同時兌現。

    2、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透過投訴舉報方式,由具有行政執法檢查權的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單位支付加班費。

    3、申請勞動仲裁。透過司法途徑,提交相關加班證據資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個人建議,如果侵害不是特別嚴重,我們可以先以單位人事說明,一般情況下,單位都會給你折算加班費用的,如果單位拒不認賬,你再視情況而定,向勞動監察或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解決問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善莫大焉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