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護架的提升索具應使用現行國家標準《重要用途鋼絲繩》GB8918規定的鋼絲繩。鋼絲繩直徑不應小於12.5mm。
2、提升提升防護架的起重裝置能力應滿足要求,公稱起重力矩值不得小於400kNm,其額定起升重量的90%應大於架體重量。
3、鋼絲繩與防護架與連線點應在豎向桁架的頂部,連線處不得有尖銳凸角等。
4、提升鋼絲繩的長度應能保證提升平穩。
5、提升速度不得大於3.5m/min。
6、在防護架從準備提升到提升到位交付使用前,除操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不得從事臨邊防護等作業。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帶。
7、當防護架提升、下降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建築物內或相鄰的架體上,嚴禁站要防護架上操作;架體安裝完畢前,嚴禁上人。
8、每片架體均應分別與建築物直接連線;不得在提升鋼絲繩受力前拆除連牆件;不得在施工過程中拆除連牆件。
9、當採用輔助架時,每一次提升前應在鋼絲繩收緊受力後,才能拆除連牆杆件及與輔助架相連線的扣件。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訊號工、操作工應服從指揮、協調一致,不得缺崗。
10、防護架地提升時,必須按照“提升一片、固定一片、封閉一片”的原則進行,嚴禁提前拆除兩片以上的架體、分片處的連線杆、立面及底部封閉設施。
11、在每次防護架提升後,必須逐一檢查扣件緊固程度;所有連線件擰緊力矩必須達到40Nm65Nm。
1、防護架的提升索具應使用現行國家標準《重要用途鋼絲繩》GB8918規定的鋼絲繩。鋼絲繩直徑不應小於12.5mm。
2、提升提升防護架的起重裝置能力應滿足要求,公稱起重力矩值不得小於400kNm,其額定起升重量的90%應大於架體重量。
3、鋼絲繩與防護架與連線點應在豎向桁架的頂部,連線處不得有尖銳凸角等。
4、提升鋼絲繩的長度應能保證提升平穩。
5、提升速度不得大於3.5m/min。
6、在防護架從準備提升到提升到位交付使用前,除操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不得從事臨邊防護等作業。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帶。
7、當防護架提升、下降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建築物內或相鄰的架體上,嚴禁站要防護架上操作;架體安裝完畢前,嚴禁上人。
8、每片架體均應分別與建築物直接連線;不得在提升鋼絲繩受力前拆除連牆件;不得在施工過程中拆除連牆件。
9、當採用輔助架時,每一次提升前應在鋼絲繩收緊受力後,才能拆除連牆杆件及與輔助架相連線的扣件。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訊號工、操作工應服從指揮、協調一致,不得缺崗。
10、防護架地提升時,必須按照“提升一片、固定一片、封閉一片”的原則進行,嚴禁提前拆除兩片以上的架體、分片處的連線杆、立面及底部封閉設施。
11、在每次防護架提升後,必須逐一檢查扣件緊固程度;所有連線件擰緊力矩必須達到40Nm65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