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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97934638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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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夏Ufo
民政局正常上班時間均可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相關手續及辦理程式:
一、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應出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照片等證件。
二、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三、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
四、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五、領取《離婚證》。
擴充套件資料:
領取程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要珍惜愛情,離婚要慎重!
民政局辦理離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續如下:1、準備離婚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四)雙方當事人的照片2、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