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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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來一杯毛尖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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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逍遙宇宙a
我所在城市沒有這種荒唐規定。
這是你們那醫療界的霸王條款。
很明顯,此規定沒有把患者治病放在首位。醫院有利可圖。就折騰患者。
你是律師。
得心應手近水樓臺,維護正當權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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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c榮
有關“住十天醫院,病沒好就讓出院,最多就讓住兩個星期,這是為什麼”?據我所知,有病住院,並非十天,那要看什麼病,一般的來講,有可能就十天左右或兩週多樣。具體說各地醫保確實有規定,醫院只是執行罷了,至於具體安排,這裡面技巧多著呢!
據我估計,反正不是說“病沒好就讓出院”,其中估計有點所謂的“技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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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羅煙雨任平生
按照常理來揣測,醫院應該是巴不得讓病人多住幾天院呢,對吧?
如果醫院讓提早出院的話,不外是兩種情況:一是病已經好的差不多了,回去不久就會好了。二是醫院並沒有更好的辦法治療,不想再耽誤病人。
按照題主的意思,應該是病人並無大礙,提前出院也並無不可。
現在還有一種情況,因為農村新農合的普及,百姓看病也不吃力了,所以很多人有高血壓等這樣類似的病,都會去醫院住幾天院。但是醫院的床位也是有限的,如果遇到床位緊張,有些緊急病人沒有床位的情況,一些出院也沒有什麼大礙的病人,也會讓提前出院的可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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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灼實
謝謝邀請。醫者父母心。基於什麼樣的情況來講,病情已經穩定靜養等痊癒的,加上病床緊張醫院就有可能出面調劑,協商通融。在治療階段一般不是缺錢的病人,醫院都不會讓他走人的。除非情況特殊需要轉院的。關於你的十天半月的說法從來沒有聽過。因為醫院如果要你走的話會有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的。你走了都不會意識到是醫院下的逐客令的。
因為他們也無能為力!治不好了!我是河南信陽市的, 前年我的父親在武漢協和醫院住了半個多月 ,醫生只檢查不治病,不是不治,只是他(她)們也治不好(我父親是糖尿病和腦梗的迸發症),所以最後檢查了所有專案,花了八萬多元,只是打營養液,一點治療方案都沒有,最後找了個藉口說是有肺結核的症狀,讓去傳染病院!家人商量後回來了!現在父親已仙逝,願父親在天堂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