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196993617542807

    由於不知道你具體年齡,所以不好判斷,我給你找點資料,你自己看下吧算獨生子女的(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週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不算獨生子女的情況:   (1)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 那你肯定不算獨生子女了

  • 2 # 使用者6437608732773

    獨生子女的確定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準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從理論上講,你依然屬於獨生子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超市買回來的火鍋底料怎麼做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