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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山劉向雄

    古人是很看重道義的,特別是以法令嚴苛著稱的商鞅變法後,更是把‘‘見死不救’’寫入《秦法》。

    《秦法》規定:‘’凡鄰里遇盜請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論罪;凡有盜賊在大道上殺傷人,路旁之人在百步以內未出手援助,罰鎧甲二件。‘’

    自此以後,各朝代都有類似的規定:

    例如,唐朝的《唐律疏議》規定:‘’鄰居被強盜襲擊,看見而不救者,杖責一百大板;聽見不救者,罪減一等。不救又不報官者,同罪。發現著火,不報官,不救助,判刑1年。

    各朝各代為什麼對‘‘見死不救’’的處罰這麼重呢?我想,主要是對犯罪分子的威懾,因為犯罪分子最怕的不是判刑、殺頭,這些都可以僥倖躲過,而要想躲過‘‘人民雪亮的眼睛’’,是很困難的。

    其次,犯罪分子在犯罪的時候是心虛的,在有見義勇為的社會環境裡,一旦有人來制止,多數時候會落荒而逃。

    所以,古代很看中對‘‘見死不救’’的處罰,目的也是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良好社會風氣,提升人們的正義感。

    答題完畢!

  • 2 # 吉祥一佳

    在《封神演義》中,就有姜子牙救樵夫武吉,透過法術,騙過了文王的卦象追查,並最終教會了他武功,使他為朝歌效命。

    二、中國有許多見義勇為的事蹟廣為流傳,古代儒家學說中,也把見義勇為中的“義”作為一種精神來宣揚,義,已超越了道德範疇。

    比如,桃園三結義,塑造了關羽過五關斬六將的形象。

    三、歷朝歷代的法律,也強制人們救死扶傷。比如秦律規定,知危不救,分三級來處罰。凡是你遇到請求援助沒有去的,要依法論罪;凡是盜賊白日公開殺人,過路之人在一百米之內沒有出手相助,要罰上交二件鎧甲。

    唐朝更是對見義勇為做了更細緻的規定,比如看到起火,燒燬公物的時候,如果不救,就當重罰。

    到了宋代、明清,若強盜搶劫,如果不去追的話,那麼就會被杖責八十。

    以上的法律還規定了,見義勇為所能得到的獎勵。古人真是厲害了,我怎麼感覺新加坡的鞭刑也是中華文化傳過去的呀。

    還有什麼依據?如果你知道,別忘記在下面回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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