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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飯米粒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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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掏出槍你還能跑哪去
你這問題很普遍,回答你題目問題:在法律上講,結婚後無論哪一方還房貸都算做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沒有過錯情況下,婚後還房貸支出一人一半,所以不要讓女方在婚前威脅說,那你不寫我名字,你以後我就不跟你一起還房貸的道德綁架之說,要拿起法律武器,你可以讓他寫個保證書說婚後還房貸的錢我一分不要,然後公正,這雖然有些違反華人的中庸之道,老兩口也怕傷了和氣,但是人家可不是這麼想的,並且都已經開始這麼做了,你一定要慫回去!當然最好和氣的說,但不要怕吵架!你不吵架是沒有出頭的。應該讓你兒子出面談這個事情,避免父母與兒媳正面對話!也不要說我媽說的!切記!
關於他倆要不要出錢幫忙換,其實這個問題簡單,原因在於房子在你倆名下,如果離婚跟她沒有關係,女方不還也在理,我不知道首付是怎麼付款的以及你們男方再結婚前是不是說什麼大話了,但這在法律上是沒有根據的,但你可以要求他倆給你倆幫帶孩子的錢,於情於理的說,這個不要吵架了,過程可能有點難。畢竟都是為了孩子,還是讓你兒子說。
第三個問題,要不要在市內買房子,這個由於牽扯到賣老房子和房子升值問題,因素很多,需要你自己考慮,我給幾點建議:1.兒媳婦兒不要一棒子打死,你要了解她的初衷,是房子升值還是改善環境還是照顧小孩子,這個要您自己瞭解當地的情況!2.如果以上問題都無關,那就不用換房子或者多考慮考慮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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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慕沐大地
你好,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一家人要齊心協力,方向一致才能日子越來越好,因為目前的婚姻法影響了女性和男性相互信任的方面,所以很多女性不願意還房貸,出裝修。針對您的問題我認為:您兒媳婦和兒子一月掙一萬多不夠用,是否真的不夠用,是否養小孩需要開支或者為未來小孩的教育存了教育基金?如果確實真的沒有多餘的錢能理解,如果除卻這些還有餘兒媳婦不願意拿出來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您兒媳婦不願意拿出來錢說明她有顧慮,畢竟房子的名字是您和您愛人的,如果您兒媳婦和您兒子離婚,那麼她是沒有這部分的,即使她幫著一起還房貸,得到的也只是她還貸的那一部分,所以我認為您兒子就要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了,如果您兒子能在中間多調節,能讓您兒媳婦放下擔憂和防備其實問題就很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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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想要兒媳婦給還貸款 也要先麻煩你們有誠意先加上她的名字 不然房子又不是自己的 沒安全感 還要傻瓜去替你們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