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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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梁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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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帶您一起去看房
違章都被拆了,你幹嘛又要重建。不知道你到底想要做什麼?
可以明確告訴你的是,因為是違建,才會被拆,再建再拆,就是這樣的處理結果,作為當事人,只能去完善建設手續,該辦理什麼證就辦什麼,別無他法。
既然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就有必要普及一下,建設一個合格的專案,前期需要辦理那些證明,而且是必須要辦的,沒有投機取巧的捷徑可走。
1、土地證
2、規劃條件通知書
3、規劃選址意見書
4、規劃用地許可證
5、規劃建設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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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坐井說天闊9
還得上報相關執法部門,由執法部門責令其限期拆除。個體沒有行政的權利,不能把人家怎麼樣。生氣打架也不是解決問題的好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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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馬哈魚12
違章建築被拆除之後,房主又重新建違章建築。這就是屢教不改,應該停止建築,如果不聽勸阻就該走法律法規的程式,依法依規辦理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⑴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⑵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⑶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⑷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透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有一種觀點認為,所謂違章建築,是指未經主管部門的許可而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築物和構築物。然而這種觀點雖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並不盡科學。
違章建築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從表面上看違章建築建築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築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佔有範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
假如我們生活中遇到違章建築被拆了之後,房主又重新建設違章建築可以繼續上報到當地政府或城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