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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馬克活

    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不爭的事實。也適用於家庭。

    三,多一些理性的思考,換位想想,假如你有一位不工作,只會吃喝玩樂的妻子,你會不會限制她的自由?畢竟單靠一個人的經濟收入是很難供養一個家的。如果有孩子,家庭開支還得另算。

    四,離婚等於解除繫結狀態,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但這之前的狀態,是否繫結過?

    五,要解決就要解決根本的問題,若不能同甘共苦,若目標所需不一致,分手倒是好事。

    我的建議:作為朋友,你應鼓勵她以家庭責任為重,夫妻兩人靜下來做好溝通工作。只有夫妻同心,家庭才會幸福!

  • 2 # 善如水柔

    沒有工作能力,被虐待限制自由。該不該鼔勵她離婚?

    只要不殘廢,都可有工作能力,問題是她願意去工作嗎?

    如果自己能出去工作了,能養活自己了,能夠有獨立的意識,能夠有自強不息的使命感,就自然而然,能有爭取自由的權利!

    為什麼要勸她離婚,你不怕他老公怪你嗎?別人的事情,你怎麼好插嘴呢?在說婚姻是大事,外人怎可添亂呢?又再說,她都沒能力工作,離了,你來養她呀!你能負責得起嗎?

    你勸她離婚了,你想幫她介紹物件嗎?你能保證她以後就幸福嗎?你能隨時隨地都幫她嗎?

    直覺告訴我,你是她的親人!

    既然你是她的親人,就應該鼔勵她出去工作,走到社會里來,去適應社會,讓她最起碼有自己生存的能力,讓她有自我獨立的意識,有自己做人的風格!

    如果她真的能從家裡走出來,去工作,就有能力擺脫他老公對他的限制,逃掉虐待她的人。

    現在是法制社會,可以透過法

    律來維護人權!

    關鍵,自己要有主張和見解,自己的生活,只有自己有能力才能夠去完成自己的人生。

    該走該留,留要想自己的日子過得舒服嗎?走,自己該去何處?該如何面對自己的未來,這個都應該心中有概念!

    人生路就是崎嶇不平的小路,要想幸福必須能吃苦,懂苦,把苦變甜,自然會踏上一條平坦的大道!

  • 3 # 筆硯文書

    工作能力這個問題我覺得只要是不懶,達到溫飽應該不成問題。我們這邊掃街道的每月工資1800,洗盤子的每月2500,還有個大姨,騎三輪收廢品呢,自己養活自己跟受虐待相比,我選擇離婚

  • 4 # 胤祥鵬煊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所謂的幸福很簡單,笑容比眼淚多就是幸福,溝通比沉默多就是幸福,相伴比分開多就是幸福,靜下心來多溝通一下,我已經妻離子散了不願意在看到其他人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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