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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侯哥瞎侃

    萬曆五年(1577年)九月二十六日,張居正父親病死。按照封建禮教,父母死亡,在外做官的兒子必須離任回鄉服喪三年,等到服喪期滿後才可回任辦事。否則,即是“忘親”、“奪情”。當時張居正權勢正如日中天,生怕一旦離去,他人謀其位,因此不想回來家江陵奔喪守孝。但他表面不便明說,暗中指使大宦官馮保出面挽留。馮保傳中旨,命吏部尚書張瀚奉詔留張居正。張居正本人也一再要張瀚以吏部尚書的身份出面留他。然而,這張瀚卻是個角色,始終不為張居正所動。張瀚的下級戶部侍郎李幼滋想要討好張居正,“首倡奪情”之議。內閣大臣呂調陽、張四維首先附和張居正,並引前朝事例,請張居正奪情視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亦上疏請留,自此,“和者相繼”。  

    萬曆五年(1577年)十月十八日,翰林院編修吳中行上書疏劾,說張居正奪情是違背“萬古綱常”。第二天,檢討趙用賢上書,認為不能援前朝故事為張居正奪情製造根據。十月二十日,刑部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聯名上疏,彈劾張居正奪情是“貪位忘親”。張居正大怒,十月二十二日廷杖吳中行、趙用賢各六十,艾穆、沈思孝各八十。這四人都被打得氣息奄奄,不成人形,旁人都不敢多看一眼。  這時候,又有一個跳了出來,即觀政進士鄒元標。吳中行等人因為上疏反對張居正奪情而被廷杖時,鄒元標不過是一小官,默默無聞,見狀立即厚賄太監,並馬上上一疏反對奪情,言辭十分尖銳,批評張居正素來以“非常之人”自居,而他“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說明他實際上與禽獸無異。張居正大怒,下令廷杖鄒元標一百六十。鄒元標因為之前賄賂過太監,雖然挨的板子比別人多,反倒挺過來了。他因此成為大名人,極為沾沾自喜。鄒元標如此,不過是“沽名訕上”,欲博得犯顏死諫的美名。  

    朝臣們相繼上書為被廷杖的五人求情。張居正不聽,將吳中行、趙用賢革職除名,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分別發配涼州、神電衛、都勻衛充軍。吳中行、趙用賢為隆慶五年張居正所取進士,與張居正有師生之誼,而艾穆為張居正的同鄉,他們從維護封建倫理綱常出發,不講私恩,不避權勢,疏責張居正奪情,“直聲震天下”,時稱五人為“五直臣”。  最後還是明神宗朱翊鈞出面,說張居正“親承先帝付託,輔朕衝幼”,“朕切倚賴,豈可一日離朕”,命張居正在官守制,“奪情”風波才算平息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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