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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紫棋解約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給觀眾上了一堂大課,原來藝名是屬於公司資產的。鄧紫棋解約之後,藝名就不能用了,如果是以真實姓名出道的藝人呢?名字也要收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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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小白的娛樂八卦嘴

    先跟大家普及一下,鄧紫棋原名叫鄧詩穎!這也是為我接下來的內容做鋪墊,免得混淆了。

    在最新的訊息中蜂鳥方迴應註冊“鄧紫棋”藝名只是為了防止出現盜名盜版!這聽起來怎麼有點可笑的感覺?鄧詩穎沒解約時咋不說出來怕盜版侵權?而且除了鄧詩穎會用鄧紫棋這個名字外,還有誰會敢冒用這個名字?所以這意思是否是暗指鄧詩穎繼續用“鄧紫棋”這個名就是侵權麼?

    所以我個人的觀點是:鄧詩穎和蜂鳥解約真的是利大於弊。而相對蜂鳥來說,和鄧詩穎解約,以及回收藝名雖說是也情有可原,但是長遠來看,應該是弊大於利。

    為何這麼說呢?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蜂鳥,對這個公司的瞭解有多少。我就不重複了,我把百度對蜂鳥公司僅有的簡介給你們截圖下來。自行思考,相信你們會看的出來,如果鄧詩穎繼續留在這個公司是不是會在日後的演藝道路上越走越窄,估計自己心裡就有個判斷了。

    雖說這個公司幾乎把所有資源都集中在了鄧詩穎的身上,但是這麼多年來,鄧詩穎也確實很盡職地為蜂鳥創造價值,如果鄧詩穎離開蜂鳥,蜂鳥的利潤收益應該會受到不小的影響吧!

    不過鄧詩穎離開這個小公司後,卻是可以憑藉她現有的成就去一個比蜂鳥高的大平臺去施展自己的才能,把自己的唱功發揮得更加極致和完美,肯定可以更加一鳴驚人。會為粉絲們帶來更優秀的作品!

    而且聽說鄧詩穎針對這個問題也表示會透過法律維護自己最基本的權益。

    不知道看到這裡的你,是怎麼看待鄧詩穎離開蜂鳥這一事的?是否跟我一樣覺得利大於弊?

  • 2 # 東湖星哥

    名字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他不屬於商標類。這個是要區分開來的,藝名和真實名字是不一樣的,藝名帶有商業性質。而你的真實姓名是上了戶口本,公安局是有檔案的,性質不一樣

  • 3 # 澤希小渚

    鄧紫棋解約後可以用自己的原名鄧詩穎。但用自己名字開始肯定有一段比較長的時間要解釋說明自己就是鄧紫棋。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同音不同字。例如:梓琪,子祺,橴琦,這個辦法就是避免出現,去演出時報名字需要解釋。

    如果藝人用的自己的名字即使出現解約事件也不會有收回名字這種事情。

    藝人用藝名主要是香港、臺灣那邊的藝人。例如:成龍,舒淇都是藝名。但我們內陸的藝人不流行用藝名,大部分人都是自己的真實姓名,所以不存在和公司解約需要收回名字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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