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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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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進面板知識
克隆人,就技術而言可以實現。自克隆羊多利出生,就可以知道,人類已經掌握了克隆技術。儘管現今克隆出的生物仍存在很多缺陷,但這些缺陷早晚會在不斷的實驗中逐漸完善的。但客觀事實來說根本不能合法出現,糾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生物學上:
克隆的人類是否享有所有公民的權利?如果他是公民享有公民權,就有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工作權,受教育權,甚至應有選舉權和結婚權等等。但創造克隆人的目的是什麼!是廉價勞動力?是祭祀時的祭品?還是提供器官的供體。話說,對真正的公民做這些事情就是犯罪。如果他不是正常人類,他擁有人類一樣的器官,大腦,會產生思維,會有七情六慾。面對一個活生生的個體,從生物學角度來說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類,不論國家還是社會,或是一個公司、集體,對他做出非人道的待遇,你會怎樣看待。
2.社會倫理上:
正常的人類是動物長期進化來的靈長類,是透過男女性繁殖而來的,是在特定社會環境逐漸發育成熟來的特定生物,是擁有社會心理、行為的社會集合體。克隆人使“人”的基本定義發生了改變,面對給他提供基因的供者,他是子還是父?他還是就是那個供者本人?都不是。他無父無母,對宗族沒有世代關係,亦沒有七大姑八大姨的親戚關係,所以徹底的失去了社會的人倫關係。
還有的人會說,喪父、喪偶、喪子時,難道不能用克隆技術去克隆一個嗎?雖然克隆出的生物體與之前的父、偶、子別無他二,但那只是個相同的生物……人之所以唯一,就是因為有特定的環境、特定的成長經歷而造就的!就像金鋼狼不管多老,都是實驗品無法替代的;縱使造出了一個軍的艾麗絲,也只有一個能殺出重圍,帶領人類走向勝利。所以優秀,不是基因好就能成就的,成長中的每個點滴更是他成功的關鍵。
3.法律上:
這個被克隆出的人有思想,從小就在學習殺人放火、坑蒙拐騙的技能。學成之後開始作案,犯下了一莊莊大案,造成人心不穩,社會不安。警察開始了抓捕工作,經過一系列偵破,最後發現,他的指紋、DNA、樣貌與你完全匹配,但你只是一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你要為他承擔嗎?但證據面前不能辯解。反過來也是一樣,那個被克隆者就該承擔這突如其來的罪惡嗎?
所以這個不父不母,不子不人的事件,世界各政府怎能讓其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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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克隆了,技術是有,但是倫理道德關係沒處理好之前,這項技術被禁止,還有前段時間吵的沸沸揚揚的基因編輯嬰兒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