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號碼分析師
-
2 # 廣州女
所以,各地打工仔都應學法,懂法,知法,用法。看自己的簽定內容,加班不發工資就投訴勞動部門,勝後你便離開這個企業,單位,個體戶。否則你會就幹不下去。
-
3 # 九生故事
總體來說,這樣是不太合理的。不過也是分情況。
1.如果只是“偶爾”週六週日加班,不經常這樣的話,從“情感方面”來說,也是能夠理解。畢竟公司偶爾也會遇到專案很緊張的時候,如果在公司最需要咱的時候,能夠適度地偶爾加點班,老闆也會明白哪些員工是值得提拔的。
2.如果經常性地週六週日加班,而且還是強制加班的話,這時確實就不太合理了。因為咱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如果上班佔用太多時間,會影響家庭生活,比如:無法很好地照顧孩子,無法有充足的時間陪伴家人,等等。
而且咱們也是需要有比較充足的休息,週末經常性地加班,佔用了原本應當休息的時間,久而久之,也會影響生活的幸福感。
如果老闆要求經常強制性週末加班,那可參考如下兩點:
1.如果能夠在平時的工作日就完成工作,那麼就跟老闆去溝通一下,說週末加班意義不大。如果咱們的工作效率很高,在正常“五天八小時”工作時間之內,就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這時完全是有底氣跟老闆溝通一下的。
因為如果工作任務平時就很高效地完成了,那麼週末再進行加班,似乎也是意義不大。
2.如果公司經常性地週末加班,但是自己卻又不想加班,那適時“跳槽”,換一份工作也是很理性的選擇。如果公司加班太多,而且經常性地加班。但是同時咱們又不希望經常加班,那麼可以考慮跳槽了,找一份新的工作。
當然,在找新的工作之時,要提前問一下加班是否很多,如果將要去的公司加班非常之多,而自己本身又不期望加班,這時就不要入職了。找到一份自己滿意的工作很重要。
-
4 # 西塞山人
假如公司依法給足加班工資,員工不加班確實影響業務,這種加班是臨時的即非常態化的,比如,就一個月,那公司這樣規定就是合理的。這時員工應服從大局,畢竟公司業務發展受阻,最終受影響的還是員工。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要放假,如果用人單位不放假,需要支付加班費用,週六日是雙倍工資,法定假期是三倍工資,發生糾紛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