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號碼分析師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要放假,如果用人單位不放假,需要支付加班費用,週六日是雙倍工資,法定假期是三倍工資,發生糾紛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 2 # 廣州女

    所以,各地打工仔都應學法,懂法,知法,用法。看自己的簽定內容,加班不發工資就投訴勞動部門,勝後你便離開這個企業,單位,個體戶。否則你會就幹不下去。

  • 3 # 九生故事

    總體來說,這樣是不太合理的。不過也是分情況。

    1.如果只是“偶爾”週六週日加班,不經常這樣的話,從“情感方面”來說,也是能夠理解。

    畢竟公司偶爾也會遇到專案很緊張的時候,如果在公司最需要咱的時候,能夠適度地偶爾加點班,老闆也會明白哪些員工是值得提拔的。

    2.如果經常性地週六週日加班,而且還是強制加班的話,這時確實就不太合理了。

    因為咱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如果上班佔用太多時間,會影響家庭生活,比如:無法很好地照顧孩子,無法有充足的時間陪伴家人,等等。

    而且咱們也是需要有比較充足的休息,週末經常性地加班,佔用了原本應當休息的時間,久而久之,也會影響生活的幸福感。

    如果老闆要求經常強制性週末加班,那可參考如下兩點:

    1.如果能夠在平時的工作日就完成工作,那麼就跟老闆去溝通一下,說週末加班意義不大。

    如果咱們的工作效率很高,在正常“五天八小時”工作時間之內,就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這時完全是有底氣跟老闆溝通一下的。

    因為如果工作任務平時就很高效地完成了,那麼週末再進行加班,似乎也是意義不大。

    2.如果公司經常性地週末加班,但是自己卻又不想加班,那適時“跳槽”,換一份工作也是很理性的選擇。

    如果公司加班太多,而且經常性地加班。但是同時咱們又不希望經常加班,那麼可以考慮跳槽了,找一份新的工作。

    當然,在找新的工作之時,要提前問一下加班是否很多,如果將要去的公司加班非常之多,而自己本身又不期望加班,這時就不要入職了。找到一份自己滿意的工作很重要。

  • 4 # 西塞山人

    假如公司依法給足加班工資,員工不加班確實影響業務,這種加班是臨時的即非常態化的,比如,就一個月,那公司這樣規定就是合理的。這時員工應服從大局,畢竟公司業務發展受阻,最終受影響的還是員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什麼好書推薦嗎,大二了,不想荒廢時間,想多讀書來提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