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影視柴米油鹽
-
2 # 超人也有褲衩
1.如果你打算離開美國每次超過四個月以上,我建議你申請回美證。
2.你應該遞交I-131表並附上申請費305美元,寄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
你還需附上你綠卡影印件和有照片的身份證明,如你護照的影印件及兩張相片。
3.目前回美證的等待時間大約是四個月左右。
4.在你遞交回美證的申請後你可以離開美國。法律只規定在遞交申請表時,申請人必須在美國。
-
3 # 冉二哥
果您持有美國綠卡,而且中國的護照還有一個月過期,中國邊境局會同意您入境的,畢竟您還是屬於中國籍而且如果您想再次返回美國,需要重新申請辦理護照即可.
-
4 # 瑞蒙Raymond
看了一下回答,大多官方用語。規定是綠卡半年,但如果超過了,決定權在邊境檢察官身上,他心情好或看你順眼,蓋個章就讓你過了,我一個朋友綠卡六年多沒回美國,也就這樣溜進去了,如果碰上個挑事的,你什麼證件都齊全,也會找茬扣留在小屋。可以懷疑嘛……所以,什麼白皮書,往返證什麼的,都是律師找錢的藉口,沒有那麼複雜,只是過海關要淡定,一問一答,不要多說。主要還是舉止談吐讓人看順眼,哪裡人都一樣,看到來氣的就會找茬,做一個不讓人討厭的人,什麼都會順利!
-
5 # david86929
基本上沒希望,
按規定,綠卡過期前半年要在美國境內申請換髮新綠卡,
不知道你啥情況導致過期4個月?是在國外停留時間過長(長達10個月)?
在提前知道自己要在國外停留超過半年,應該提前辦理I-131回美證。
在國外停留有緊急事情,無法及時返美,應該去當地美國使領館辦理不能回美的證明。
此種情況回美只有兩種可能:
一是直接坐飛機入關,如果移民局現場人員心情好,可能放你入境,入境後再辦綠卡換髮手續。如果現場官員依法辦事(極大可能),就會被沒收已失效綠卡,轉簽發訪問簽證;
二是飛加拿大(如果有加拿大簽證),到加拿大後從美國找親屬或朋友來加,從陸地接送坐車過境。這種情況機會大些,一般講美加之間往來管理的不比機場入境嚴格,相對寬鬆;但也面臨著第一種可能性。
回覆列表
因緊急的情況令無法按時回美,可以向美國領事館申請一份特殊移民簽證。如果在海外居留的時間不到一年,可以向領事館要求申請旅行證件回美國,或用1-90表更換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