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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筆硯文書

    分手後為什麼一定要留有餘地呢?我不贊成這種做法。分手應該果斷乾脆,可以見面說話,但不會再糾纏不清。給自己機會去爭取更好的幸福,也給對方同等的機會。感情世界裡沒有模稜兩可,浪費的是兩個人的情感和時間,甚至是雙方家長的精力。既然曾經相愛,我希望對方比我幸福。

  • 2 # 大膽弟弟

    愛情一開始都是都是懵懂而又美好的,過程也是一件有趣浪漫值得回味的,唯獨結果有喜有悲。經營好了就是喜劇,步入婚姻,永結同心,白頭到老。反之則是,陌路殊途,老死不相往來,甚至久久難過難以釋懷。

    其實我個人覺得,不管兩個人是怎麼開始的,起碼都有美好的過去,不管日子的長短,總有好的回憶,哪怕有一天某個人做錯了事,觸及了個人的底線,造成無法挽救的後果,那麼再不濟就是分開。分開了就沒有必要再次糾纏,說明兩個人還是沒有辦法互相體諒,互相磨合,再一起就是煎熬。如果是這麼一種痛苦的情況之下的話,我建議分手還是分的乾淨利落。

    當一個人下定決心分手的時候,我們就要做好,斷的乾淨的準備了。都說破鏡難圓,何況是有了裂縫的感情呢?難道對方辜負了你,你還想留有餘地,等待他的後悔嗎?那麼是否會讓自己變的廉價呢?

    不過也有一些,年輕人分開了以後,再過了很長的時間之後又在一起了。那是他們各自都經歷了一些事情,覺得自己成長了,相比這些年遇見的人覺得還是原來的對方好,所以又有了重新在一起的念頭。但是這是建立在兩人都互有情義的基礎上的。

    作為過來人,小編建議大家分手還是不要有什麼餘地。既然想有餘地的話,就不要說分手,給各自的一點時間和空間,分開一段時間,都好好想想自己是哪個方面需要反省,而不是用分手給對方留餘地。分手就沒有餘地了,也許在你們分手的隔天就有人對他/她表白了,也許你們一旦分手就會錯過了,只要一分手任何事情都可能導致你們回不到過去。所以我建議最好不分手,要麼想清楚了,分手就不要有餘地。

  • 3 # 語情姐

    第一,首先你說分手後如何才算有餘地,你先要思考一下你的訴求是什麼呢?是你主動提分手還是對方呢?如果是你,你是是不是希望把對對方的傷害降低到最小?說白了也是為了不讓對方再繼續糾纏你,那麼這個時候你儘可能說過錯在於你,你要去做個什麼什麼事情,完了之後再去找對方。

    第二,如果是對方和你分手,你希望留下餘地,那麼又分為兩種情況,到底是希望複合還是不希望,如果是希望複合的話,那麼你首先做到不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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