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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哥攝影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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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歐陽口口
恭喜老鐵升職加薪了(如果是降薪的話,老鐵應該不會這麼無聊問這樣的問題),因為不管是在什麼單位,薪資總是與崗位掛鉤,職位越高,權利越大,工資也就越高。
在我公司裡面,只要涉及崗位升遷的都需要填寫幹部任免審批表,而且都要過辦公會和黨委會的。
最近集團下來的巡視組(回頭看),巡視組給出建議,辦公會和黨委會只需過一個會就行。因為黨委會通過了,辦公會肯定透過,浪費了人力、物力、時間。所以估計以後只需透過黨委會,到時候在辦公會里通報一下(黨委會的領導班子和辦公會的領導成員不是一套人,不通報一聲,可能有些領導不知道)
作為續簽合同的人事主管,我的答案肯定是不用重籤合同。雖然薪資發生變化,但還未因這個而重簽了合同。理由如下:一、增加工作量。稍大點的公司,人員升遷實在是太正常了,人人都這麼幹,人力資源部就不用做其他了,實在不敢想(從勞動合同意向調查到雙方簽字蓋章,再下發給個人和存進檔案裡面)。
二、勞動合同上的薪資正常來說寫的都是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除非你真的是大領導了,公司領導除籤本公司的合同,還簽了一份集團專門的合同)
三、崗位任免後,公司或部門會在全公司發文通知,就算是正式的聘任。聘任的文下來,這事肯定鐵板釘釘,薪資什麼的必然會按照薪酬制度進行調整,那籤不籤合同又有什麼關係呢?
但……這樣的做法真的是很合理合法的嘛?按照《勞動合同法》,個人覺得還是應該重籤一份勞動合同或變更協議。
首先,這個問題在現實中,普遍調薪都沒有籤合同的。但是可以在原有合同上進行變更,也就是附加。
我個人的經歷:剛畢業的時候,在私人企業實習,前三個月,一分錢沒有,包吃住。後面也就2800,幹了三年都沒漲工資,索性辭職了。後來去了一個當地新開的國企上班,那工資一個月漲一次,爽呆了。
籤合同前,約定工資2800加補貼。嘿,籤合同的時候,工資一欄根本沒有填寫。等第二個月工資發下來,漲了200,第三個月漲了100。後面幾個月都有漲。可是,你發現沒有,除了開始籤的合同,後面無論怎麼漲新,也不會再籤合同。
最後,現在普遍的現象就是籤合同工資一欄都是公司填寫,你填不了。而且即使工資每個月給你漲,也不會再簽訂合同,公司有相關規定的才會給你補籤一個補充合同(關於調薪的)。
所以,調薪基本不用再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