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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兵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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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產邊緣
題主問,接了房是不是就開始繳納物管費?顯而易見,答案是肯定的,收了房就要交物管費。針對生活現實情況,個人做一些闡述:
首先我們要明白開發商在什麼條件下,才可以通知業主收房。按國家有關法規,開發商應該取得標誌性的檔案《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或《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證》,大致就是這樣一份檔案,估計各個城市叫法不同,大同小異。如開發商取得此類檔案通知業主來收房,即使業主不來收房,物業費也是從這個時間點來收取,除非有特別的合同約定。
二是我們要明白開發商通知業主來收房前,按有關規定,前期物業已經招標,物業公司已經進入小區開始服務了。這個在業主購房時簽署的購房合同中會有約定,正規一點的開發商,購房時還會讓業主簽訂類似《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和《業主臨時公約》此類的合同。
三是既然物業公司已經入駐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肯定會對小區內的保潔、保安、綠化、房屋及公共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等工作進行開展,它肯定不會因為有部分業主沒有實際居住就停止。物業公司也是一個獨立的公司,自負盈虧,它提供了服務,產生了成本,理應獲取相應的報酬。所以說,業主應從收到《入夥通知書》約定的繳納物業費時間點開始繳納物業費,並且不管你收不收房。
四是現實生活中,有的城市會對沒有辦理入住手續,物業費是可以打折的,這要題主瞭解當地的物業管理條例。武漢早幾年有過這種規定: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當月)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房屋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後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但是2019年也已經取消了。
最後,現實生活中還有這種情況。業主收房時,因為房屋質量導致無法入住的,這時候物業費該如何處理等。(這是另外一個話題)但不管如何,收房了就應該繳納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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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開發商通知業主取鑰匙看房,房子沒有質量問題,簽訂協議。從交房之日起開始計算物業費。在六個月之內不入住的,可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