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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兵團彥峰

    想辭職的人,理由無外乎工作繁重,收入少,得不到認可,工作環境不盡如人意,同事關係複雜,很少一部分是因為家庭的某些原因。

    辭職報告不表明意思,其實已經無所謂,領導也心知肚明,找一個能說的過去的理由,一般人是不會拒絕你辭職的。

    真的想辭職的人,你是留不住的;不想辭職的人,可能是想透過這個方式引起領導的重視吧,得到加薪之類的條件。就像生活中,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

    辭職這種事,只要自己想清楚就好,不需要太多真實的理由,一個合理的理由足矣。

  • 2 # 那一條路

    後面還有工作交接,離職手續,工資結算,退工,社保轉出,公積金封存………

    這麼多事需要公司辦理,要是寫出真實原因,後面還不知道被怎麼樣呢。

    再說,走都走了,可以用嘴說,但是絕對不能落筆。

    除非是違法的,可以寫因為公司不給我交金,因為公司不給我籤合同,等等,這個去學下勞動合同法。

    如果有機會拜見大老闆,你可以盡情發洩,但是注意態度,記住絕對不要說公司不好,可以說到具體哪個人,哪件事。

  • 3 # 宋家二哥

    儘管辭職能找出各種理由,但是大多數還是不願意把真實的情況說明,因為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造成的。怎麼辦呢?只能編造個善意的謊言……

    一、大批的辭職,那是由於決策失誤而造成的。譬如說:前幾年企業改制,企業因崗位設定不足,40~50一刀切(女的40歲,男的50歲)全部下崗,職工後續工作落實不到位,從而造成了集體上訪的現象。這些都是因急於求成,盲目操作造成的低階失誤。這種叫做被迫辭職,不丟人。

    二、個人主動辭職,假理由能找很多。假如你在工作中,被企業末位淘汰了,你好意思講出來嗎?你和同事之間關係處理的不好,被人擠出來了,你能說誰誰對你不好嗎?說出真相來,丟人吶!

    三、自動辭職的正當理由也很多:父母體弱多病、妻子家務繁重、需要人照顧,工作壓力大,時間長,任務重收入少等等。這些都可以理解,也是人之常情,不必要品頭論足,說三道四。

    四、不想說明主要原因還在於,在有些事情不想翻臉,免得大家相互尷尬,期望給對方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五、現在用工都是合同制,雙向選擇。你如果有專業技術,管理上有能力、是難得的才幹,即便是你真的想走,單位的領導也會幫你解決實際困難,用情、用心(薪)來挽留你。

    否則,你如果不如他的意,你即便不寫辭職報告,他也會讓他的手下和你身邊的工人把你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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