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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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感情中的你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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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足常樂144263107
婚姻是人生大事,要以雙方感情為基礎,慎子又慎,切不可草率從事。定婚是雙方的第一個約定,應受男女雙方的充分尊重和遵守。如果發生特殊原因不能遵守原先的約定、必須分手時,也要以尊重對方訴求,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若男方提出分手就應放棄已給女方的彩禮,用以彌補對女方造成的情感和聲譽方面的傷害,若女方提出分手,就應如數退還已收的彩禮,不能給男方既造成感情傷害,又造成經濟損失。總之,要雙方兼顧、不能一意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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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魔鬼的天使2
我以為應該退還。
中國,禮儀之邦。婚喪嫁娶皆有禮數。訂婚時男方給予女方適當的彩禮,既是傳統,也是風俗。具體給予多少彩禮,可依照當地風俗,也可視情由男女雙方家庭商定。
但當訂婚後男女雙方分手,給予彩禮的前提條件――婚姻不存在了,女方就不應占有彩禮不歸還。
從法律角度看,送彩禮是表達情感的贈與行為。男女在戀愛期間贈送大額財產的贈與行為,是有一個前提的,那就是婚約。這與平時人際交往中出於禮節而贈送禮品的贈與行為有本質區別。因為贈送大宗財物是在戀愛或婚約關係存在的前提下進行的。既然戀愛或婚約關係不存在了,前提就喪失了,女方獲取彩禮的基礎也就失去了,再佔有彩禮就是不合理合法的,應該退還。按照法律,有以下三種情況,法官會酌情判決退還彩禮的。
第一,沒有領取結婚證的。
第二,領取結婚證沒有共同生活的。
第二,因給予彩禮造成男方生活困難的。
很顯然,此情況在農村,雙方訂婚了,不一定領取了結婚證,即使領取了結婚證,還沒有步入婚姻生活,所以雙方因彩禮是否退還發生爭執,縱使透過訴訟,女方敗訴的可能性極大。
從情感角度看,男女戀愛,並願結為終生伴侶。給予彩禮既符合風俗,也是願意相伴一生的表白。不管哪方解除婚約,不再相愛。女方收取了男方彩禮,卻沒有相愛與相伴下去的承諾。無功還不受祿,無愛自然不受禮。如果,彩禮是男方傾其所有甚至借貸而來的,女方還佔著彩禮不還,就顯得蠻橫無情了。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這個得看是哪一方提出的分手,如果是女方,那麼無可厚非,真金白銀一份不可少。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彩禮錢我們可以要回,但是男方家家我們需要給出一部分錢拿來補償女方家庭,這是一種比較合理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