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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營養健康

    如果你買到了,同時你去藥店協調他們明確不負責的情況下,那你就去市場監督管理局,他們不但要負責還要整改,還要接受處罰。

  • 2 # 不斷學習的張藥師

    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過期藥品按劣藥論處!一旦查到銷售過期藥品,藥店將會被處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話會被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以及關門整頓的處罰。所以大部分藥店都很重視自己藥品的效期管理,一般不會出現銷售過期藥品的情況。但是也不能保證完全杜絕過期藥品,甚至在一些小的單體藥店老闆為了止損會出現售賣過期藥品的情況!

    如果在藥店購買到過期藥品,建議先跟藥店老闆協商退換貨(只要老闆不是腦殼有病,一般都給換的),如果協商不成,記得保留好收銀小票和藥品。向當地藥監部門舉報投訴,可以到藥監部門當面投訴,也可以撥打藥監部門的電話“12331”舉報。但是無論什麼方式,一定要儲存好收銀小票和購買的過期藥品,這是將來維權最重要的證據!

  • 3 # 縱深關注

    憑票和藥品到工商或衛計委投訴。當然,最好你說到的不要是拿回家放了過把月,才過保質期的特價藥哈。因為很多藥店在效期臨近時都要做特價活動。

  • 4 # 三月三日2

    到藥店買藥出現現過期藥的話,應該找店家進行退換換換。如果藥店不給退換的話。只要看我們手上有多少證據了,比如說我們買藥的時候有點給我們的發票。當然了,現在我們很多人買藥,從來都沒有向藥店要過發票,其實這也變相的增加了藥店逃稅,偷稅漏稅的情況。一般藥店都會給我們一個小票,但是這個小票不能作為合法的證據。實際我們每個人的藥店買藥都應該要求藥店出具,真正的發票。而且這是我們在藥品質量管理規範,上面明確要求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藥店在出售藥品時必須給予發票和銷售單。如果你想藥店索取發票驗,不給你的話可以向稅務部門反映和向藥監局反映。如果你是用社保卡買的,然後他給你刷的藥和給你的小票不同名的話,嗯,一般的很難取證的。但是也不是沒有辦法。因為藥店進藥的話都是嗯,有隨貨通行單的,只要我們相藥監局舉報,然後經過藥監局的調查取調取他們採購記錄這完全可以,嗯,找到這個藥是不是他家的。銷售過期藥是違法的,而這是按假藥規定處理的。銷售過期要性質比較惡劣,所以說後果比較嚴重,如果經過藥監局查實的話,一般的可以吊銷gsp證書和藥品經營許可證。如果因為吃過期藥,導致人受到傷害了,或者有可能質量負責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會被處以刑事處罰十年內禁止從事該行業第一如果出現人身傷害的話,將會按照從重處罰的話,有可能會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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