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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想法的昊哥

    如果把學校當做一個公司那麼管理,那一切都是合理的。

    老師憑什麼就可以遲到。

    記得小時候遲到會罰站的。

    現在公司遲到會直接影響績效考核的。

  • 2 # 二牛144548898

    老師8:50簽到,不允許代簽,這是學校的規章制度,每個老師都應準時簽到自覺遵守。如果你代簽了,學校該扣獎金,該處理就處理,沒問題。問題是發紅包不妥當。老師就那麼點收入,他代簽不對,你讓他發紅包,怎麼發,給誰發,發多少?如果給校長髮,是否進了校長的腰包?

  • 3 # 陽夏雲晴

    教師簽到這是規章制度,常言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站在家長的角度來說當然希望對於老師應該更為嚴格,因為老師擔負著孩子的未來,家庭的未來,甚至國家的未來。但是站在老師的角度,我也希望不那麼嚴格,只要老師自覺些一切都沒有問題,老師也是普通人,誰沒有個七情八事,誰沒有個家常理短。只要在沒有耽誤自己的教學任務的情況下也可以晚到一會兒,早退一會兒,不過人都有惰性的,時間長了就會越來越鬆散。所以無論如何我也是贊成按時簽到簽退,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五音,難正六律。

  • 4 # swallow大眼睛

    “老師早上8:50簽到,不得代簽”,這一點是合理的。學校的老師團隊也是需要管理的,是要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學校為了保證教學質量,會從各方面對老師進行要求,比如準時到校。這是對學校、對老師、對學生的負責。因此,這一點是合理的。

    “遲到發紅包”,這一點不合理。遲到了紅包發給誰,做什麼用途,不管怎樣,都欠妥當。我認為,可以在教師的工作考核中加一項,如當月準時到崗,進行獎勵;如遲到,則扣除相應的績效。此類罰款可做愛心捐贈,也可作為團隊費用。一定要有專人管理。

  • 5 # 扶七

    個人覺得如果紅包發群裡,供大家搶,這是比較合理的。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個社會沒有規則,就會大亂。

    不過我們要認清楚的一件事就是: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除了規矩之外,我們更應靈活處事。

    如果因為有事,導致不能簽到的話,我認為應該有一些更加靈活的措施。

    在工作場合,很多人都說當一個公司使用了釘釘之後,這個公司就離死亡不遠了。

    因為釘釘特別嚴格。

    但我認為,當一個公司沒有了規矩之後,這個公司就離死亡不遠了。

    我認為學校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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