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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古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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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聽松閒人
美國的社會制度決定了私家偵探的合法存在,這就叫民主。
美國警局也有供薪制的公職偵探。然而,公職偵探與私家偵探的辦案效率卻無法可比;往往私家偵探所破獲的案例要比警方偵探多得多,收集證據的效果也比警方厲害的多。這就讓美國的私探職業引成了美華人的信賴。現在美國私家偵探從業人員已大到了14000名之多,光紐約州就不小於1000名私家偵探。
在美國,私家偵探的職業是合法的,而私家偵探所採取的手段也是多樣化的。美國私家偵探一旦受人僱傭,其會無所不用其及,盯梢、竊聽、偷攝隱私錄影等等,只要為案件的需要,證據是勝訴的必然依據,這時,私探就有權跟蹤涉案嫌疑人。例如美國商家有不法商販涉嫌製假冒用著名品牌,而美國公民概莫能外也會貪小便宜。這在華爾街比較多見,私家偵探但凡發現購買人,於是在確定假貨商品時立即跟蹤,且對購買人進行威脅,聲稱購買人買了假貨是違法的,於是要求購貨人配合指證,從而起到打擊不法商販,順藤摸瓜端掉窩點。
再有,美國婚外戀,情侶私會。一旦私家偵探受僱,私探也會跟蹤。例如,情侶在咖吧私會,私家偵探就會人不知鬼不覺地在旁座攝製該對情侶活動的全過程。
該圖與原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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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說,美國的私家偵探職業也是美國市埸和社會及公民生活的需要。從某種意義上,美國私家偵探添補了警局公職偵探的不足。
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從私家偵探獨立調查的各個參與主體分別研究來說明這個問題。
首先,美國做為西方民主國家的代表,法制建設完善,崇尚個人權益。三權分立的制度設計,實現了法律的良性迴圈與相互監督。
第二,私家偵探機構在全沒有近兩萬家,美國製訂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監督管理。執法機關、行業協會、公會、大眾對其行為都能進行有效監督。
第三,私家偵探服務物件中就有政府部門與機構,美國是大國家小政府模式,很多政府職能都外包給相關專業公司與組織;偵探服務的第二大物件就是一些公司組織,他們將打假、盡職調查等業務交給偵探組織。第三大服務物件就是個人,一些婚外情調查取證、合作物件背景調查等業務。巨大的市場需求催生了大量私家偵探機構。
綜合來看,海量的需求催生大量的市場供給,大量偵探機構應運而生。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與自身的自律保證了美國這些神探機構能在法規之下合法合規的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