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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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鄒玉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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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建忠589
按當今法律,需要的是證據,事實沒用的,被罵侮辱,打了又不見傷,對方承認的話,也就口頭教育一下而已,自認倒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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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法學道
很多人可能陷入一個誤區,認為只有構成輕微傷,才會處理。其實不然,只要有毆打行為,查證屬實的話,一樣可以處罰,並不需要造成輕微傷的後果。
毆打他人,從法律上講屬於行為犯,也就是說只要證實實施了打人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對方受傷,都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986年制定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曾經規定,顯著輕微的傷情如果達不到輕微傷,就無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因此,在當時傷情鑑定就是認定毆打行為必不可少的證據,因傷情鑑定時限較長,導致公安機關無法及時處理打人者,造成簡單的治安案件無法及時結案。
2005年制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取消了“輕微傷”的行為後果,對於明顯不構成輕微傷的毆打他人行為,在採集相關證人證言、調取現場監控,對打人行為查證屬實的,無需傷害鑑定,就可以依法作出治安管理處罰。
當然了,輕微傷的後果影響處罰的輕重。
毆打他人,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毆打他人,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這裡的情節較輕,一般是指沒有構成輕微傷或者主觀過錯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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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陽光燦爛13967
這就要看被打人的家庭背景了!
如果被打的人有後臺,不要說被打,就是被罵,派出所也能拘留人!
如果被打的人是沒什麼背景的普通人,如果沒什麼傷的話,那就忍了吧!報警也沒沒什麼用!
這個問題應該分兩個方面來解釋。
第1個是毆打的問題,
第2個是辱罵的問題。
毆打的問題,因為構不成輕微傷。一般連治安案件都構不成,公安一般會協調一下,賠禮道歉解決。
辱罵的問題,如果情節比較輕微,應該也不會給予過重的處罰。但如果因為辱罵造成嚴重的後果,可能會被治安拘留,甚至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