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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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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手237
對於人而言,“知道”和“做到”常常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伊索寓言有這麼一則故事:蠍子要過河,要求烏龜馱上自己,烏龜說:你當我傻,你咬我怎麼辦?蠍子笑了;虧你活了這麼大年紀,連基本的道理都不懂,我咬你,我也會被淹死,我會做那樣的蠢事嗎?烏龜覺得有道理,就馱上了蠍子。游到河中央,蠍子還是狠狠地給了烏龜一口 ,烏龜很氣憤:你瘋了!不講信用就算了,連命都不要了?蠍子流著淚說,我也不想死,也知道這個道理,但就是管不住自己…
據心理學研究結果表明;人的行為5%受控於意識(知道),95%受無意識主宰。亦即:人的行為(命運)在被“冥冥中的上帝”(無意識)牢牢地把控著,人的行為往往並不受“知道”的支配。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並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上帝”的奴僕。人在極端情緒化時、事情非常緊急時,就更是如此。
人行為更受控於無意識的屬性,弱化了知識、道理、“知道”的效用,讓人的行為更受情緒、習慣等天賦的無意識的支配。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明知道有些事是錯的,還會去做的原因。
路過美食店,看到色香味俱全的美食,雖沒有吃的計劃,但我們還是會咽一口涎水…
看到美女、帥哥,雖不認識、也無企圖,但從不影響我們去仔細審視一番…
人的行為方式更傾向於服從舒適、愉悅的感受,而並不關心其正確與否。也就是說,人的行為更受潛意識的操控,而不是大腦(的想法)。
這就是無意識的威力,它在以一種令人難以覺察的方式操控著人的行為,讓人在自然舒適中滑入平庸。
也因此,“知道”與“做到”間相隔著巨大的鴻溝!沒有行動做支撐 ,知識、知道、思想就會變得毫無意義。不把“知道”轉換成“做到”,就會淪為思想的巨人,行動的矮子 ,最終事無所成。
知道不重要,做到才重要。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也許只是為了心裡的那點不甘心,
說的偉大一點,
董存瑞捨身炸碉堡,明知會死可還是會去做,
有些事明知道結果,可還是不甘心不認命的去做,比如快手上有好多得絕症的人都不甘心死。明知道會花很多錢,還遭罪,但就是不想死。
人也是,明知道幾十年都會死,但都在努力的活著,而且有時候犧牲健康來換取金錢。想想這又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