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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兔子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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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EI
銷售是一種很寬泛的職業,不同職業的銷售崗位,工作模式也不相同。提問者的問題很籠統,所以不好判斷,但是對於銷售,有些問題一定要理解:
1、除了類似電話營銷和坐班之類的銷售,其他的大都沒有固定工作時間,無論是下班後,還是節假日,只要接到客戶的電話,就要馬上進入工作狀態。
2、雖然任何一家公司,都有明確的上下班時間,但是很多崗位,包括銷售但不限於銷售,都是需要延時下班或加班的。除了網路上熱炒的,如網際網路公司、地產公司的996、997工作制外,大部份也都不會準時下班。
3、大部分的銷售崗位,都需要積累資源。資源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決定銷售的發展空間。所以在初期,不要太計較工作時間什麼的,以時間換空間,能積累更多的客戶資源才是更重要的。
有底薪就合理,沒有無責底薪則不合理。
人都是有惰性的,再積極的人,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也會偷懶,公司的主要目的還是創收盈利。公司招聘一個員工,不管在哪個崗位,都希望員工能夠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出一定的成績。
只要有固定的底薪,不論員工是否付出,是否有業績,公司都要向員工支付一定的勞動報酬,那就必須要求工作時間。公司不會養閒人,如果公司不規定時間,在某一個時間段做什麼樣的工作,員工很可能抱著白賺的心理去幹別的事情,這就無異於公司在做慈善事業。
如果沒有無責底薪,公司只需要制定制度,在一個時間段要求員工必須有業績,而且有業績一定是高回報,否則予以辭退,放任自由,各施所能。如果沒有底薪,規定員工正常時間上班,付出還有可能沒有回報,也不會有這樣的傻子員工。
所以說,根據公司銷售的工作內容,底薪制度不同,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在有底薪的情況下,簽訂固定時間工作制非常合理。
固定時間工作制的工作比如房產中介類、貸款類,朝九晚五,上班簽到後,就開始規定固定的工作內容,打電話尋找新客戶,回訪老客戶,促成新單。非固定時間的,如保險業,直銷類,來打個卡證明你還在職,剩下的時間自己去做業績就可以了。
什麼樣的銷售就有什麼樣的工作制度,具體的要根據工作的內容和要求來決定。還是那句話,拿了公司的錢就要為公司辦事,沒拿公司的錢,自己的時間自己說了算。只要拿底薪,就必須有時間要求,不拿底薪,個人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