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abc88174774

    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與前妻離婚,找不到沒關係,法院可以登報以公告送達的方式,通知你的妻子,有一個期限幾個月了我就忘了,公告之日起到時間後,法院會按缺席處理判你們夫妻離婚。

  • 2 # 君154177930

    你可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並向法院提供其下落不明的證據,法院會以公告的形式向她達到法律文書。若她在規定的時間不到庭應訴,法院會根據你的訴訟請求而作出缺席判決。

  • 3 # 冬日暖陽209202365

    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糸,法院會以公告形式通知,超過半年當事人不應訴,就生效。你倆就正式解除婚姻關糸了,你可以和任何人登記結婚,將來,你前妻就是回頭想鬧事都不竹。

  • 4 # 回憶177471939

    這位友友你好,謝謝你的信任,你說的是你的妻子和你分居十多年了嗎?,你把這個情況述說給民政局的人,他們會給你辦離婚手續的。因為,你們已經形成了事實離婚的前提,國家法律有規定,兩個人如果感情不和,分居半年以上或一年以上的,就形成了實際離婚了。法院會給女方傳過去的,不管她在哪裡,她都會知道的。

  • 5 # 楓樺葦岸

    首先弄清楚你的婚姻狀態,在未解除婚姻關係之前,你們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至於你本人,為何在你妻子離開你十多年,這種有名無實的婚姻遲遲得不到解決?你說你找不到她本人,那麼你可以通過當地派出所的協助全國性大面積的查詢,現在的戶籍和個人身份資訊是全國聯網,要找到一個人其實並不難。

    在處理婚姻這件事情上,你們夫妻都沒有坦誠相見,實在沒有感情了可以放下,留得住人,留不住心,你現在的狀況是什麼也沒能留住,甚至是在無望中煎熬了十多年,人的一生中有幾個十年?

    而你那個所謂的妻子,與人私奔是對於婚姻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既然婚姻無法繼續,那麼好說好散,誰離開誰都能活。離婚要離得乾脆,再婚要活得亮堂。

    你現在的主要問題是透過法律的手段去找到你的妻子,然後起訴離婚,讓她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 6 # 張善人之

    你前妻與人私奔十幾年,原因是你錯先,還是她與人私奔在先,按婚姻法規定,前妻沒有離婚,本人不能與另外女人結婚,如果已成為事實婚姻,那麼是一種違法行為,要判一次兩年有期徒刑的,你現在提出這樣的問題是不合法的,雙方沒有意見,沒有投訴,那就隨其所然吧,否則你與你的前妻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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