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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三歲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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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8619676769
中國的正當防衛面太窄。對整個社會宏揚正義,釋放正氣有抑止作用。遇到不關自身事人人不敢上前。專等執法人員到,早已造成嚴重後果。若上前後果嚴重又要受經濟和身體上的傷害。令人心寒。故應放寬正當防衛尺度。只要是正當正義就算正當防衛。
中國的正當防衛面太窄。對整個社會宏揚正義,釋放正氣有抑止作用。遇到不關自身事人人不敢上前。專等執法人員到,早已造成嚴重後果。若上前後果嚴重又要受經濟和身體上的傷害。令人心寒。故應放寬正當防衛尺度。只要是正當正義就算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法律概念,相信到處可以看到,不用千篇一律的複製,因為畢竟觀點才是最值得探討的,我認為的正當防衛相信和大多數遵紀守法的老百姓一樣,如果一個老實人在步步退讓的時候,侵害方還不依不饒,那就予以反擊,至於反擊的結果,不作為正當防衛的依據就行,例如,A本本份份的生活,B與A產生了交集,B感覺A為人老實,去無端的找A的麻煩,A予以反擊,這就是正當防衛,雖然說人善被人欺,但是狗急也會跳牆,我們在生活中為人和善,因為我們有素質,我們遵循這個社會秩序,但是這並不是可以作為欺負我們的理由和藉口,當被欺負,選擇的是忍讓,但是你得寸進尺,我如果還是一味的忍讓,那就成為了懦弱,相信這個觀點,很多人都會贊同,但是迴歸到主題上來,畢竟是法治社會,不可以用情緒化的想法去面對現實的生活,我們個人情緒化的想法太偏重於因,而法制上的正當防衛偏重於果,什麼意思呢?個人情緒化的想法剛才已經說了,我被你欺負,我予以還擊,起因是因為你無端的招惹,所以才會產生後面的還擊,那麼法制上的正當防衛衡量標準就不一樣,法制上要根據我還擊的方式,還擊的後果去判定,而不是你欺負我,我還擊就一定屬於正當防衛,首先要看我在被欺負的時候是不是受到了真實的傷害,比方說,你恐嚇我,或者語言謾罵挑釁,我於是開車撞向你,這肯定在法制上不屬於正當防衛,雖然你先挑起的,再例如你拿刀砍向我,我予以躲避,實在是你不了,我予以還擊,這屬於正當防衛,但是我在還擊的過程中,你因為其它的原因,已經失去了對我造成的威脅,我仍然還擊,這也不屬於正當防衛,所以在法制的角度上,正當防衛偏向於果。
那麼針對最近討論較多的寶馬紋身男被反殺的事件,我們可以再次討論,到底屬不屬於正當防衛,就個人感性上,我當然希望是正當防衛,因為寶馬紋身男本身就錯在先,還不依不饒,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我們不得不保持一份理性,我認為是不是正當防衛的依據在於,紋身男被反殺的時候,跑向汽車的動機,是準備拿出更致命的武器還是隻是一味的躲避,這個動機的判定就是法院法官的問題,我們做為吃瓜群眾,可以隨時關注事件的進展,可以發表個人的觀點和分析,但是我希望大家的分析與見解多偏向於現實,而不是自我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