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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夢想128311318

    如果有證明人,或書面證明,做為兒女是必須要養的,你可以養多少,這國家法律是有規定的,還有是人的良心也不一定過得去

  • 2 # 揚州談律師

    答:需要。孩子不能以父親未盡撫養和教育責任,而不履行贍養的法定義務。

    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父親沒有盡到撫養和教育孩子的責任,則孩子的母親(或其他監護人)可以代理孩子提起訴訟,要求孩子父親履行撫養教育義務(特別是給付撫養費)。若孩子的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怠於行使權利的,應視為放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子女對年滿60週歲的父母負有法定的贍養義務,贍養義務主要有三個方面:1、經濟上供養;2、生活上照料;3、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總之,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履行撫養教育法定義務為由,而拒絕履行其自身的法定的贍養義務。

    另外,父母未盡撫養和教育義務的原因,也有多種情形,如父母本身因身體或疾病等喪失勞動能力、父母被判刑坐牢等等。

    再者,父母未盡撫養和教育義務也有程度、多少的問題,孩子一生下來就被拋棄,未盡任何撫養義務的畢竟極其少見。比較常見的,是父母先期盡了撫養教育義務,後來因婚姻、自身身體或疾病、坐牢等等種種變故,才未盡變故後的撫養教育義務。

    一概地以父母未盡撫養教育義務(盡到何程度,才算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為由,而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既不違背情理,又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 3 # QQC5196201774

    謝謝邀請回答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挺傷感的,完整的家庭有父親做天,有母親做地,缺一不可。不完整的家庭裡走出來的孩子總是被冠以單親家庭的孩子,好像真的是與健全家庭的孩子不一樣。其實,在我看來孩子的教育關鍵人物是母親,母親的的個人修養和文化水平決定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程度。雖然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家庭缺失父親的角色,那也是大人的問題,孩子是無過錯的,有頭腦的母親不會把自己的問題算在孩子身上,而是更加的要呵護好孩子,讓孩子有一個健康的心靈去成長,對於孩子將來如何對待父親,除了法律規定以外,孩子自己完全會根據自己所受的家庭影響和社會影響還有自己文化修養和自己所處的社會地位來處置與父親的關係,他人無需擔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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