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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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職媽媽創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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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雨讀春秋
自己的親身經歷,2011年那會我離婚,前妻要賣房分割房產,當時剛裝修完房子不久,家裡沒有現款,就借了四十萬給她,堅決不賣房子,八年時間我還清了所有的帳,房子比那時的價格高了五倍,再難都得有個窩,人是活的錢就好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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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鏈家經紀人曹貫宇
房子是不動產,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賣房還債的好,你可以把房子租出去,透過租金還債,賣掉房子,再買就不是這個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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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輕雲淡之女子
對於問題:“到底是該賣房還債,還是該留下房子更加努力工作還債”?筆者覺得應該分情況而論。
第一種情況,如果房子是買來自己住的,是家庭唯一一套住房。是辛苦工作一天後的避風港,是對自己或者一家人的最基本保障,真不應該把房子賣掉,還掉貸款,從而放鬆自己,再以租房子住為目的。
回首房價從2009年,在一線城市的北上廣深,隨處都可以幾千一平米就可以購置的房價,到如今的十年一輪迴,房價都“威風凜凜”的飆升了近十倍不止。因此,不要輕易甩掉房子這個包袱。
生活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雖然房價在普通老百姓的眼裡是高不可攀,但是題主已經“高攀”上了。只是被房貸深深的捆綁了。接下來就是努力工作賺錢的事了。說回來,當今社會,為了所謂“幸福”生活,誰沒有壓力?有多少打拼的人,不是在努力工作賺錢養家供房呢?
第二種情況就是房產純屬投資一類的。這種情況,有很多投資房產都是租金不抵月供。這就需要房產投資人每月需要一筆按時還貸資金。無形之中就給投資人增加財政壓力。
如果這樣,真可以賣掉房產套現。還掉貸款,減輕負擔,釋放壓力。如今銀行的各種理財產品收益也不錯。現金理財既簡單又省心。(分享觀點)!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我感觸頗深。無論你是欠銀行的錢還是親朋的錢,我都認為是先賣房還債。古話說:無債一身輕。債是由人跟責任的責組成,你欠銀行的錢,逾期還的時間越長,越影響你以後貸款的信用。你欠親朋的錢,超過了你當初借錢口頭承諾的時間與條件,你損失的是自己終身的誠信,當然,還丟了親朋的感情。人無信則不立。那麼你願意一輩子像老鼠一樣躲著過日子嗎?另外:你有房子這樣的固定資產,債權人可以法院起訴賣你的房子還債,到時候丟了房還失去了信,不如早點賣房還債,有了信也一身輕。以後,做什麼事都可以一路暢通。冥冥中,上天也是照顧有信的人。古代有,父債子還。意思就是人不能欠債死去,會影響後代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