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6歲老人在其兒子陪同下到醫院門診就診,在治療前老人獨自去上廁所,從廁所出來時在門口不慎摔骨折了,當時廁所門口有防滑墊,梯砍處也有明顯警示標語,這種情況,醫院有多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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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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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者遊記
醫院有沒有責任那要看具體情況是什麼樣的了。醫院內部的廁所衛生間是屬醫院的必備設施,在為患者提供方便的同時也要考慮到它的安全性。
一般我們在醫院看到的廁所衛生間搞得都不錯。很多醫院都講究人性化,設有馬桶,蹲坑及方便殘疾人用的裝置,地面鋪有防滑墊,並且有專職衛生工作人員管理,有的還有溫馨的小提示:注意行走,小心地滑!
因此,如果醫院基本上都做好了以上工作,那麼老人的摔傷醫院沒有責任,否則就屬醫院裝置存在安全隱患或說管理不到位,醫院理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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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善言法務
老人在醫院廁所意外摔倒,醫院有防滑墊,也有警示標語,醫院幾乎無責任。
主要責任在老人的家人,96歲的老人獨自上廁所,沒有家人陪伴,攙扶導致摔倒,家人未承擔起監護責任。老人摔傷的後果應由老人及其家人自行承擔。
根據中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係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最噁心這樣的人了,反正都是別人的過錯,自己一點沒有責任,tmd,都是些什麼人啊。
首先,96歲的老人醫院就診,上洗手間的時候摔倒,難道最主要的責任不應該是家屬嗎?是這家沒有後代嗎?連個出來照顧老人的人都沒有嗎?
如果有家屬在身邊,那請問,老人摔倒時家屬在哪裡?這個時候都不好好照顧老人,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嗎?
這個時候怪醫院,如果醫院地面有水漬什麼的,那醫院負一定責任,這個沒有問題。但是什麼都把罪責怪到醫院身上,這種行為叫做訛人。醫院還沒有人多到給每一個患者配備一個護士的地步,個人認為如果不是醫療事故,醫院就不該負責任。
現在社會上多了很多像題主這種人,以這兩天鬧的很大的長沙一個十歲小朋友在小區騎腳踏車撞護欄死亡的事件為例,從他們家父母眼裡都是物業的責任,反正就是和自己,自己孩子的監護人沒有任何關係,從來不去反思自己的過錯,放大別人的責任。
現在,只要能訛到錢,什麼臉面,什麼道理,什麼社會倫理,都tm滾一邊去。
這是社會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