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天道酬勤35345

    為避免類似重慶公交車事件發生,如果被抱人突發死亡,包括司機和抱住人無責。如抱住人意外受傷或死亡,被抱人付全責。

  • 2 # 永不言敗48

    如果出現那種情況等你想好了再出手就遲了黃花菜涼了,見義勇為沒有那麼多想的,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該出手時就出手。

  • 3 # 此地無銀三千尺

    你就是一腳踹他臉上把他踹死了也沒責任!因為他已經搶方向盤了,這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為,你的一切阻止他的行為都是正確的!

  • 4 # 一生修行14126177

    個人認為:對自己及他人公共安全負責任,屬見義勇為,不存在法律後果。如果被抱人家屬扯皮,建議:一、對薄公堂,二、將案情掛上自媒體,讓其接受社會審判!社會亂象叢生,對無良無德者,當嚴刑重處!

  • 5 # 李蓬國評論

    如果是那樣更好,不用等法律審判了。

    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的教訓太慘痛了,必須認真反思,切實採取措施避免同樣的悲劇發生。

    眼下這起乘客搶奪司機方向盤事件,那位見義勇為的乘客無疑是英雄,他救了一車人的生命,否則,重慶公交車墜江悲劇又重演了。那位愛心人士獎勵他10萬,這是弘揚正能量的做法,當地政府也應該為之頒獎,讓大家學習這種精神。

    如果發生因為制止搶方向盤乘客,導致其死亡的情況,見義勇為者仍不該負任何責任,因為他是為民除害,應該嘉獎才對。如果判刑,必將形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以後就算有人搶司機方向盤,與司機大家,也不會有人阻止,難倒叫大家等死嗎?

  • 6 # 鄭潔波

    應該有責任,他去搶司機方向盤,也是發生意外,全車人不是小問題,這位好心人抱住搶方向盤的人,全部要負責這位好心人死後的一切,不要管他是突發病,因為他不抱你自然就不會發生死因,他也是座在那裡,心血就不會往上湧,就不會死,這位搶方向盤的人怎麼不會考慮全車人的生命,不只對死去的人負責,還要護法律負責,還要重重處理,也不這樣以後發生這樣的事還多。

  • 7 # 自我感覺良好850

    如果真有類似事件發生,有人出面來制止危害人搶奪方向盤,在這其間,在沒有施展暴力行為的情況下,危害人死亡,見義勇為的人不應擔負一切法律責任,我們應給予他最大的支援,更建議政府對見義勇為者給予經濟上和精神獎勵。

    我們應痛定思痛,有多少車禍是因為個別人為一己私慾而和司機吵架,拉扯搶奪方向盤而發生,重慶公交墜江事件就是一個慘痛的教訓,如果車內有一個人站出來制止的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雖說造事者也死亡了,她也逃不開廣大群眾的指責。所以說我們應讓這種見義勇為發揚下去,讓更多的人能毫不顧慮的去制止犯罪,讓這樣悲慘事故不再發生。

  • 8 # 手機使用者6087302192

    為了大家安全,該出手時就出手。如果出現被抱人死亡或重傷,應不負一切責任。

  • 9 # 車道正行

    你不岀手就是死,這樣想就好了,輕重緩急要分清,抱了再說

  • 10 # 行雲流水211

    別管了,這是個老人倒不敢扶的社會

  • 11 # 大中至誠

    不應負責。因為本是正當防衛,無法預料會死。既不是故意致死,也不是過失致死。

  • 12 # 我想見你707

    處於人道主義應不負法律責任,但是畢竟是人死了,多少會擔一點責任。

  • 13 # 五年平遼袁崇煥

    毋庸置疑!故意殺人!傾家蕩產!牢底坐穿!

  • 14 # 多問律師法律諮詢

    《刑法》 第二十條 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 15 # XY76160

    不負責任,屬於緊急避險,刑法21條規定,造成傷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 16 # 雨夜聽風001

    要看法官怎麼判,請個好律師相對負的責任會少很多,畢竟法律沒有賦予你執法權,所有法律上你是不可以傷害任何人的,除非對你本人造成傷害,才可以反擊,有時候也屬於正當防衛,但有時候也不屬於,一切以法官判決為準

  • 17 # 風中的蚩尤

    刑事沒責任,民事責任跑不掉。法律只看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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