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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王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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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我進步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說的每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這裡“你所說說”和“保持沉默”是相互予盾的存在,既然有予盾存在,用“但”轉折可以,但“沉默”和“說話”完全對立的兩個詞語,直接跳轉有不順暢的和讓人轉不過彎的那個硬勁……所以,不如改成下面這樣,讀起來意思明確還通順: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是,你一旦開口說話,你所說的每句話都將成為呈堂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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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劇說
先簡單說一下這句話的來源,法律上稱之為“米蘭達警告”。
美華人米蘭達涉嫌綁架和強姦婦女被捕,警方審問期間沒有事先告知米蘭達有權保持沉默,有權不認罪。最後陪審團判決米蘭達二十年有期徒刑。而米蘭達的律師則堅持認為米蘭達的供詞無效,原因是警方審問期間沒有預先告知米蘭達應該享有的憲法權利,並上訴至最高院。
一九六六年,最高法院以五比四一票之差裁決地方法院的審判無效,並向警方重申了審訊嫌犯的規則:第一,預先告訴嫌犯有權保持沉默。第二,預先告訴嫌犯,他們的供詞可能用來起訴和審判他們。第三,告訴嫌犯有權請律師在受審時到場。第四,告訴嫌犯,如果請不起律師,法庭將免費為其指派一位律師。
後來,“米蘭達警告”一直被沿用至今,存在即為合理。
那麼這句話矛盾嗎?既然保持沉默,怎麼又能作呈堂證供呢?乍一看確實是這樣的,但仔細嚼來,不僅不矛盾,反而邏輯非常嚴謹。此句話本身留帶有假設性質,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不代表整個審問就真的隻字不言,你一旦說話,話語間所提供的任何資訊,警方則有權將其提供作為審案依據。
結語:依法治國是中國的一貫方針,隨著社會的發展,各項法律體系已趨近於完美,每條法律的出臺,字字句句都是經的過深思熟慮的。既保障了每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同時不再讓有罪之人鑽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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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陝西大餅臉妹子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是如果你要發言,那麼接下來你所說的每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這句話這句話是互相矛盾!前面說沉默,後面又說說的每句話!這句話要麼開頭主角說過話後又不想說話,對於這句話來說就沒有矛盾了!如果單純這麼一個句子,那就是互相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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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包含2個意思,第一,司法機關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對於被告人來說有沉默的權利,沒有供述對自己不利事實的義務,不因沉默而加重對被告人的處罰。第二,體現了程序正義,一切訴訟首先必須保證程式合法,才能保證實體合法,而說的這句話就是在嚴格履行程式,向嫌疑人履行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