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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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苗律師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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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ony看世界
謝謝邀請。不過你們都回答清楚了幹嘛還要問啊?需要說一下的是,作為行政訴訟,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有像民事訴訟那樣的申訴程式。在兩級終審之後,基本上不太可能再有可以翻盤的證據提出來了,沒有確實可信新證據不會有法院受理的。所以申訴基本是沒有意義的事情。如果非要進行恐怕只能走人大這條路了。我的建議是兩審都打不贏的趁早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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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魏紫濤律師
再審程式的啟動有三:
1、法院啟動,依職權。(本院院長、上級法院)
2、檢察院抗訴(法院應當再審,並通知檢察院派人出庭)或者檢察院建議。
3、當事人申請(裁判生效6個月內)
再審申請: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六個月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申請的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
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據以作出原判決的、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審判人員審理該案時有貪汙賄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申請在審理程式:
1、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書等材料。法院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時副本傳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償有關事項。
2、法院應當自再審申請案件立案之日六個月內審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3、審查再審申請期間,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依法申請再審的,法院應當將其列為申請人,對其再審事由一併審查,審查期限重新計算。經審查,其中一方再審申請人主張的申請事由成立的,應當裁定再審。各方再審申請人主張的再審事由均不成立的,一併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4、審查再審申請期間,再審申請人申請法院委託鑑定、看眼的,法院不允許
感謝邀請,行政訴訟基本上和民事訴訟相同,但有一點區別就是,民事再審,如果雙方都是個人,或者一方人數眾多時,可以在原審法院申請,但是行政訴訟申請再審必須到做出生效判決 的上一級法院進行申請。需要的材料有再審申請書,相關證據材料,原來的生效判決等。再審是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