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系統通常採用常高壓系統或設定用於初期火災的高位消防水箱的臨時高壓系統;對於臨時高壓系統,根據高位消防水箱的設定高度,可分為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水位滿足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的獨立供水系統(以下簡稱“獨立供水系統”)及在不能滿足前述條件下的高位消防水箱與穩壓泵相結合的聯合供水系統(以下簡稱“聯合供水系統”),對應的系統示意見圖1。示意圖中,按照“水消規”的要求,壓力開關設定在消防泵的供水主幹管上,流量開關設置於高位消防水箱的出水總管上。
常高壓系統內無消防泵,不需要配置壓力開關。
對於圖1a獨立供水系統,高位消防水箱補水管的管徑不小於DN32,在通常使用的1 m/s的設計流速條件下,其供水能力為1 L/s,基本滿足系統洩漏量的要求,高位消防水箱內滿足其規定的最小有效容量的水位基本是不變的。因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需要,其水位必然下降,系統內消防泵出水幹管上壓力開關設定點處的壓力相應地下降;“水消規”規定,不同的建築條件下,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的動壓不應小於0.25 MPa或0.35 MPa,在高位消防水箱供水的情況下,栓口的動壓不能滿足規範的要求,需要啟動消防泵,因此高位消防水箱滿水時系統內壓力開關設定點處的壓力H1可作為消防泵是否需要自動啟動的設定壓力。為避免非消防條件下,高位消防水箱滿水位的正常波動引起壓力開關設定點處壓力的變化,造成消防泵的誤啟動,需在高位消防水箱滿足其規定的最小有效容量的基礎上增設必要的波動水H2,非消防時壓力開關設定處的壓力介於H1與(H1+H2)之間。
對於圖1b聯合供水系統,壓力開關設定壓力主要依據 “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最不利點處水滅火設施在準工作狀態時的靜水壓力應大於0.15 MPa”的要求來確定。聯合供水系統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的靜水壓力應大於0.15 MPa,如穩壓泵不能維持其最小壓力,說明系統的出水量已超過穩壓泵的設計流量,需要啟動消防泵來供水,那麼可以將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0.15 MPa的靜水壓力作為整個系統是穩壓泵工作還是消防泵工作的臨界壓力,消防泵出水幹管上壓力開關設定點所對應的壓力透過兩者的幾何高差H確定為(H+0.15)MPa,此壓力為設定壓力的最小 工程設計中,當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的設計靜水壓力增加時,此設定壓力應
消火栓系統通常採用常高壓系統或設定用於初期火災的高位消防水箱的臨時高壓系統;對於臨時高壓系統,根據高位消防水箱的設定高度,可分為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水位滿足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的獨立供水系統(以下簡稱“獨立供水系統”)及在不能滿足前述條件下的高位消防水箱與穩壓泵相結合的聯合供水系統(以下簡稱“聯合供水系統”),對應的系統示意見圖1。示意圖中,按照“水消規”的要求,壓力開關設定在消防泵的供水主幹管上,流量開關設置於高位消防水箱的出水總管上。
常高壓系統內無消防泵,不需要配置壓力開關。
對於圖1a獨立供水系統,高位消防水箱補水管的管徑不小於DN32,在通常使用的1 m/s的設計流速條件下,其供水能力為1 L/s,基本滿足系統洩漏量的要求,高位消防水箱內滿足其規定的最小有效容量的水位基本是不變的。因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需要,其水位必然下降,系統內消防泵出水幹管上壓力開關設定點處的壓力相應地下降;“水消規”規定,不同的建築條件下,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的動壓不應小於0.25 MPa或0.35 MPa,在高位消防水箱供水的情況下,栓口的動壓不能滿足規範的要求,需要啟動消防泵,因此高位消防水箱滿水時系統內壓力開關設定點處的壓力H1可作為消防泵是否需要自動啟動的設定壓力。為避免非消防條件下,高位消防水箱滿水位的正常波動引起壓力開關設定點處壓力的變化,造成消防泵的誤啟動,需在高位消防水箱滿足其規定的最小有效容量的基礎上增設必要的波動水H2,非消防時壓力開關設定處的壓力介於H1與(H1+H2)之間。
對於圖1b聯合供水系統,壓力開關設定壓力主要依據 “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最不利點處水滅火設施在準工作狀態時的靜水壓力應大於0.15 MPa”的要求來確定。聯合供水系統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的靜水壓力應大於0.15 MPa,如穩壓泵不能維持其最小壓力,說明系統的出水量已超過穩壓泵的設計流量,需要啟動消防泵來供水,那麼可以將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0.15 MPa的靜水壓力作為整個系統是穩壓泵工作還是消防泵工作的臨界壓力,消防泵出水幹管上壓力開關設定點所對應的壓力透過兩者的幾何高差H確定為(H+0.15)MPa,此壓力為設定壓力的最小 工程設計中,當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的設計靜水壓力增加時,此設定壓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