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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不懈怠aa

    一是婚前財產的所有人定妥的問題。

    二是婚前雙方身體檢查。

    三是雙方獨生子女過節去向的問題。

    呵呵,隨便想幾條……

  • 2 # 以自由之名

    打過胎、離過婚、或因年輕無知而生下小孩不跟自己的,不要隱瞞,坦誠相告,由對方取捨決定;

    確定跟對方過一輩子了,才可懷孕生子;有雙方的親生小孩後,永不接受離婚,除非一方有以下惡行:吸毒、酗酒、嫖娼、賭博、出軌、家暴。

    這裡專門針對“家暴”的定義說明一下:

    受家庭成員言語刺激被逼急了導致偶發性的對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法院一般不認定為“家暴”。

    比如在真實生活中,“兩口子打架了”、“被逼急了動了一次手”……等等這種不構成長期家暴的情況正是多數家庭的現狀。這與真正家暴的有著本質的不同:一是偶發,二是施暴者明確認識到行為是錯誤的。所以說“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的區別”,也是不準確的,希望不要被這句話誤導。

  • 3 # 炎熱夏天584

    六零後以前的人們結婚,沒有聽誰說在結婚以前一定要說清楚什麼原則問題,稀裡糊塗得結了婚,不妨礙死心塌地地過日子,沒覺得有什麼大麻煩。現在結婚,財產多了,相互象防賊一樣先把事情說清楚。以後離婚時麻煩少了,兩個人心靈的距離大了。

  • 4 # 施徵2

    1、清白觀。婚史或有實際性行為的要講清楚。2、財產:主要是房產等的權屬。成家後誰管財務。3、生育觀。主要是生幾個,什麼時候生。4、家務分工。5、工作觀。主要是穩定還是創業。6、大事決定權。有些事情要商量,商量不通,由有大事決定權的人定方向。

  • 5 # 愛生活關注新聞每一天

    相親結婚之前哪些原則必須說清楚,否則以後會很麻煩?

    現在結婚跟以前比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前的人不這麼開放,搭個小房子就能夠結婚,只要第一眼看上了基本就能進入婚姻,但是現在不同了,現在增加了很多因素,在相親之前最好把你認為是原則性的問題說清楚。比如:

    1、你有沒有外債、房貸

    2、有沒有離過婚,有沒有孩子,還能不能生育

    3、你是不是丁克

    4、你有沒有傳染病,遺傳病等

    每個人認為的原則性問題有所不同最好在相親之前把你的條件說清楚不要在該結婚了在說免得感情受傷,婚姻不是兒戲。 對人負責對己負責,免得事後麻煩。願天下人都能有美滿的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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