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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397021862136

    最近接觸的銀行承兌比較多,大多都是紙質的,也有少量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我來說下貼現是怎麼回事。

    銀行承兌,如果沒有銀行的信用背書,不過就是一張白紙。但銀行說了,只要上面有我的承兌章,我就承諾匯票到期日,無條件見票付款。正是因為銀行這樣承諾了,銀行承兌才在企業間流轉。但銀行承兌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

    一、金額相對固定,不能拆分,使用範圍就受到限制。比如,要給員工發工資,票據那就不可能了。

    二、承兌是延期付款,有些企業出於某些方面的原因拒收承兌,要求現金結算。

    當然還有其他方面的原因,總之,企業不願意持有承兌,貼現就是企業願意損失一點費用,把票據變成流動性更強的現金。雖然承兌是銀行出的,但現在實際的情況是大部分銀行不做貼現業務,當然也許是我見識淺薄,現在的貼現機構,大多是民間的。有人專門註冊一家公司,明面兒上做其他業務,實際上就做承兌貼現。為啥要註冊公司呢?因為將要到期的承兌需要用公司去做託收啊。

    有些企業為了節省費用,知道對方接受承兌,去買承兌,是賣方貼買方,有些企業,拿著承兌換錢,是買方貼賣方。所謂貼息,就是票據面額和實際交易金額之間的差額。民間貼現應該是屬於“內賬”上的業務,真正的貼現業務,想要作為財務費用的,需要到銀行。

    比如說去買票,每萬元按照150貼現,如果買一張面值10萬的承兌,那麼要支付的現金是100000-1500=98500,用98500就能獲得一張10萬的承兌,如果用來支付貨款,記賬金額就是10萬,相當於節省了1500元的財務費用。

    如果是賣票,每萬元按照250元貼現,買同樣金額的承兌,收到的現金是97500,2500元是貼息。如此一來,貼現公司一進一出,就能獲利1000元。如果有快到期的承兌,到期後是按照面值支付的,就不用貼現了。當然資金雄厚的貼現公司還提供出票公司代墊保證金服務,先墊付保證金,票出來後立馬貼現,從保證金用款利息,到貼現貼息能獲得兩塊收入。

    不知道這樣的公司是否違法,但真正能從事這樣業務的公司,都是有頭有臉有背景的公司。電子承兌相對於紙質承兌要規範一些,票是從哪兒來的,背書給誰,都有痕跡可尋,但也擋不住貼現和買票,無非就是多從對公賬戶走一筆賬,我給你轉同樣金額的現金,你付給我同樣金額的承兌,貼現息私下用個人賬戶交易罷了。

    一般來說,存在即合理,但從法律角度出發,這樣的公司有違法的嫌疑嗎?還請各位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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