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力不同:
1、有關財政的法案,例如,稅收撥款等等,只能由眾議院提出,參議院複議和修改。而總統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任命包括法官在內的聯邦高階官員需要由參議院審議批准。
2、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一切法案, 參眾兩院都有提出權和互相審議的權力。也就是說眾議院單獨享有有關財政法案的提出權,而參議院享有批准條約和批准人事任命權。
二、選舉方式不同:
1、美國國會實行兩院制,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這是美國現實政治的需要,是制憲會議時期,大州和小州之間利益鬥爭和妥協的產物。在制憲會議期間,大州傾向於按照人口比例來分配國會代表權,而小州則傾向於按照各州平等權來分配國會代表權。
2、為了調解大州和小州之間的利益矛盾衝突,最終制憲會議接受了康涅狄格州代表提出的妥協方案,即大州接受參議院的平等代表權,換取小州接受眾議院的人口比例代表權。因此,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從選舉制度上來說,代表著兩種不同的選舉方式。
三、代表著美國公民的不同身份:
1、美國1787年憲法實行以後,美國成為聯邦制國家,國會是全體公民的代表會議。但是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實行分權,公民既屬於他們所在的州,又屬於美國聯邦。美國國會實行兩院制,實際上反映了這種聯邦制原則的特點。參議員代表其所在的州,這是對各州保留的部分主權的認可,也是維護各州所保留的這部分主權的手段
2、而眾議員按照人口比例代表制選出,是美國聯邦作為統-的國家的體現,是對聯邦的最高權威的認可。而且由於參議院實行州平等代表權,眾議院實行比例代表制,這就使得任何國會透過的法案,既是得到了大多數選民的同意,又得到了大多數州的同意。因此,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體現了聯邦制中公民的雙重身份,這也是參議院和眾議院的不同之處之一。
四、穩定性不同:
1、美國國會參議員每兩年改選1/3, 而眾議員則全部改選。由於參議員的任期與眾議員相比更長,所以在兩院的人員構成上,參議院更迭比較小,也比較穩定,連續性比較大。
2、眾議院由於新人比較多,新見解,新觀點也因此比較多。因此在美國曆史上, 參議院往往比眾議院保守。這就經常會出現,某-改革議案在眾議院通過後,很可能在參議院擱淺或被長時期拖延。
一、權力不同:
1、有關財政的法案,例如,稅收撥款等等,只能由眾議院提出,參議院複議和修改。而總統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任命包括法官在內的聯邦高階官員需要由參議院審議批准。
2、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一切法案, 參眾兩院都有提出權和互相審議的權力。也就是說眾議院單獨享有有關財政法案的提出權,而參議院享有批准條約和批准人事任命權。
二、選舉方式不同:
1、美國國會實行兩院制,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這是美國現實政治的需要,是制憲會議時期,大州和小州之間利益鬥爭和妥協的產物。在制憲會議期間,大州傾向於按照人口比例來分配國會代表權,而小州則傾向於按照各州平等權來分配國會代表權。
2、為了調解大州和小州之間的利益矛盾衝突,最終制憲會議接受了康涅狄格州代表提出的妥協方案,即大州接受參議院的平等代表權,換取小州接受眾議院的人口比例代表權。因此,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從選舉制度上來說,代表著兩種不同的選舉方式。
三、代表著美國公民的不同身份:
1、美國1787年憲法實行以後,美國成為聯邦制國家,國會是全體公民的代表會議。但是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實行分權,公民既屬於他們所在的州,又屬於美國聯邦。美國國會實行兩院制,實際上反映了這種聯邦制原則的特點。參議員代表其所在的州,這是對各州保留的部分主權的認可,也是維護各州所保留的這部分主權的手段
2、而眾議員按照人口比例代表制選出,是美國聯邦作為統-的國家的體現,是對聯邦的最高權威的認可。而且由於參議院實行州平等代表權,眾議院實行比例代表制,這就使得任何國會透過的法案,既是得到了大多數選民的同意,又得到了大多數州的同意。因此,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體現了聯邦制中公民的雙重身份,這也是參議院和眾議院的不同之處之一。
四、穩定性不同:
1、美國國會參議員每兩年改選1/3, 而眾議員則全部改選。由於參議員的任期與眾議員相比更長,所以在兩院的人員構成上,參議院更迭比較小,也比較穩定,連續性比較大。
2、眾議院由於新人比較多,新見解,新觀點也因此比較多。因此在美國曆史上, 參議院往往比眾議院保守。這就經常會出現,某-改革議案在眾議院通過後,很可能在參議院擱淺或被長時期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