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體工商戶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1、申領人員需為個體經營者、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註冊時間必須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後,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3、有固定營業場所並辦理就業手續,且在申領補貼時正常經營。
4、營業執照註冊時間須在失業登記、畢業證註明時間之後或在畢業學年時間範圍內。其中,非本市戶籍大學生創業者,申領補貼時須正常經營滿2年。
5、透過變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創業的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且變更後經營時間符合以上規定的,方可申領補貼。
二、個體工商戶創業補貼金額
2011年10月1日以後註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
具體的補貼標準為:
對於2011年10月1日—2015年6月23日期間創辦創業實體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5000元;
對於2015年6月23日以後創辦創業實體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1萬元。
三、申請資料
1、身份證
2、營業執照/有效資料證明
3、有效變更證明(透過變更法人創業)
4、稅務登記證
5、畢業證書及畢業證書認證證明(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6、報到證(派遣期高校畢業生)
7、學生證(駐青高校在校生)
8、外出務工期間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返鄉農民工)
9、失業證(青島戶籍失業人員)
四、辦理流程
1、本市戶籍個體經營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提出申請。
2、本市戶籍企業創業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3、非本市戶籍個體經營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前往經營註冊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提出申請。
4、非本市戶籍企業創業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前往企業註冊地的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五、補貼發放時間
稽核通過後當月發放。
綜上就是青島市個體工商戶創業補貼政策的介紹,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進行申請
一、個體工商戶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1、申領人員需為個體經營者、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註冊時間必須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後,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3、有固定營業場所並辦理就業手續,且在申領補貼時正常經營。
4、營業執照註冊時間須在失業登記、畢業證註明時間之後或在畢業學年時間範圍內。其中,非本市戶籍大學生創業者,申領補貼時須正常經營滿2年。
5、透過變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創業的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且變更後經營時間符合以上規定的,方可申領補貼。
二、個體工商戶創業補貼金額
2011年10月1日以後註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
具體的補貼標準為:
對於2011年10月1日—2015年6月23日期間創辦創業實體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5000元;
對於2015年6月23日以後創辦創業實體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1萬元。
三、申請資料
1、身份證
2、營業執照/有效資料證明
3、有效變更證明(透過變更法人創業)
4、稅務登記證
5、畢業證書及畢業證書認證證明(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6、報到證(派遣期高校畢業生)
7、學生證(駐青高校在校生)
8、外出務工期間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返鄉農民工)
9、失業證(青島戶籍失業人員)
四、辦理流程
1、本市戶籍個體經營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提出申請。
2、本市戶籍企業創業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3、非本市戶籍個體經營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前往經營註冊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提出申請。
4、非本市戶籍企業創業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前往企業註冊地的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五、補貼發放時間
稽核通過後當月發放。
綜上就是青島市個體工商戶創業補貼政策的介紹,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