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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欄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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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請你一起看電影
肯定不贊同。一部名著洋洋灑灑熟十萬、數百萬字,就是粗讀也需時日,真正深入其中,就另當別論了。
而電影,一般長則2-3個小時,都極盡精髓的圍繞主線羅列一些故事,根本不可能開枝散葉,諸如人的心裡活動,邏輯關係等等,都不可能完全表現。
當然,這是兩個藝術表現形式,無關褒貶。
就如我個人,看電影看了上千部,但是看過的書屈指可數。
所以,你可以說我看過很多電影,但是你說我看過一樣多的書,我自己都覺得沒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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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新華電腦好運來zouyun
我不同意 電影往往會給名著改編得不堪入目 加點名著中沒有的元素
讓人們誤以為名著那時就是那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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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悔憶智周
儘管這個問題我思考並不成熟,但真的不敢苟同。
名著是用來讀的,邊讀邊慢慢地深入地思考。
有些名著是無法改編成為電影的。
名著和電影的區別不是高下之分,但確實不同。
生成和解讀的方式不同。
無法相互替代。
如果可以,則大學中文系可以和電影學院合併,讀解名著可以改為看電影。
電影是綜合藝術,有文學成分,但不是文學,它用影像說話,而文學是語言的藝術。
電影被稱為“第七藝術”,把建築、音樂、繪畫、雕塑、詩和舞蹈這六種藝術加以綜合,形成運動中的造型藝術。作為第七藝術的電影,是把靜的藝術和動的藝術、時間藝術和空間藝術、造型藝術和節奏藝術全都包括在內的一種綜合藝術。
但不管怎麼說,它不是語言的藝術。
根據名著改編的電影,也不能和名著等同,不管提高還是降低。有的甚至有很大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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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0775
本人不太贊同!
雖然名著也是居於現實生活的創作!電影(包括同名小說改編的電影)也是居於生活的創作!但畢竟名著是經歷了時間的沉澱,而電影往往沒有經歷原著的時間沉澱。況且也因編劇人員與原著作者的不同價值觀,更甚者是現在發展到“娛樂至死”的年代,有的對歷史也進行“戲說”!另加上電影受時長的限制也不允許按原著來展現。
另,開個“玩笑”——“編、偏、騙”三個字你也可以去“玩味一下”:編劇人員,由於偏心或偏袒,他會按自己的喜怒去重新“塑造”原著裡的主人公,拍出來的電影有可能“騙”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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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是那麼回事,名著是經典原著,往往經歷了時間或歷史的考驗。而電影只是翻拍,是個人對原著理解下的即興發揮,會因個人閱歷和修養,文化素質,或民族、宗教、政治立場的影響出現偏頗,就可能不再反映原著的精髓,成了一部再創作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