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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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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my16281
林徽因和徐志摩是初戀,雖然徐志摩是個有婦之夫,但十六歲情竇初開的林徽因更不懂得人間事故,她也愛上了徐志摩,女孩子的初戀是熱情如火,戀愛大過天的迷戀,徐志摩寫的日記中一定有他們在劍河邊康橋上的纏綿,所以已經和梁思成結婚後的林徽因當然也不希望透露她和徐志摩的初戀情懷,以防節外生枝,林徽因燒掉徐志摩的日記遺物是情理之中的事。聽高曉松說本來有導演要拍一部林徽因的電視劇,林徽因的女兒卻不讓拍她媽媽和徐志摩的戲,林徽因的女兒說她媽媽和徐志摩沒有關係:劇組導演認為不拍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戲,這戲也少了一大看點,所以決定不拍了。無論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愛情沒有結果,但那也是林徽因的初戀,初戀的美好也是一個女人終生難忘的回憶,去年,我還去到林徽因與徐志摩初戀的地方,英國劍橋大學的劍河上游船河,河岸金柳依依,彷彿聽到了浪漫詩人徐志摩(再別康橋)的詠歎……
當愛已成往事,將曾經那段情珍藏在心底,而不去造成新的傷害,應該是最明智的選擇!
怎麼說林徽因搶徐志摩的“遺產”呢!這其中無非是徐志摩對林徽因愛的傾訴和表白,林徽因接受了徐志摩的愛嗎?從相對正規的渠道得到的資訊是徐志摩確實愛過林徽因,但林徽因並沒有接受徐志摩的愛,一則當時的徐志摩已有家室;二是林徽因認為徐志摩並非自己最適合的伴侶;三是林徽因和梁思成的父母是世交,曾希望他們走到一起。所以猜想他們兩人愛情的故事未必是真的,只能說明林徽因對徐志摩的才華是非常傾佩的。
至於一把火燒掉這些“遺產”,我想畢竟徐志摩已死,生者依然要活下去,為了彼此相安無事,不再“惹是生非”,燒掉這些“遺產”,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八卦吧!儘管人們都喜歡瞭解名人關於“愛”的隱私,但林徽因這樣做是對的。雖然林徽因沒有接受徐志摩活著時的那份愛,但林徽因還是非常感動的,燒掉的“遺產”,並不意味著忘記,也不意味著割裂,更多的是希望各自的家庭將來更幸福!
人間四月芳菲天!林徽因作為民國時期的才女,是一道靚麗的風景,但那個時代是動盪不安的時代,這並不影響她所代表的新女性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嚮往,她們的才氣讓我們折服,由此我們多少有點神往那個時代,其實當時戰火紛飛、生靈塗炭,百姓很苦,既然愛已成往事,就往完美中想吧!何必另尋歧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