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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列那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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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142321386
我傾向電動車男正當防衛,誰知道這麼囂張的寶馬男會不會跑回車裡再拿出一把槍或者開車撞電動車男,本身就蔑視法律極其囂張,正常人做不出來的事他不一定做不出來。
難道別人要把刀第二次放我脖子上我才可以繼續反抗嗎?還有人說刀掉了應該跑,你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能不能跑得了是個未知數,況且那個情況下千鈞一髮之際你還能理性思考自己逃跑的生還可能嗎?就算跑了他會不會對自己的妻兒老小進行報復?面對惡勢力的侵犯每個人都選擇逃避這社會將是什麼樣?不要說給寶馬男惡意定性,他在這點小事有很多種解決方式的選擇上一言不合就持刀傷人不是想要殺人?在當事人眼裡不是社會敗類不是黑社會?
他這樣做保衛了自己生命安全的同時並且為國家清除毒瘤為社會的和平安定做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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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一點
我個人偏向,只要花臂男還能動彈,安全警報就不能解除,第一次刀掉的時候,花臂男和白衣男是同時去撿刀的,白衣男手速快點,拿到刀,如果慢一步,估計躺地上的就是白衣男了,影片畫面模糊,我是沒看清楚花臂男受了多大的傷,還能跑步,起碼說明傷勢不重,而且他也跑錯了地方,不應該往“軍火庫”跑,誰知道你車裡還有沒殺傷性武器存在,白衣男也是防患於未然,當時哪能考慮這麼多,只有你不動了,才是對我安全的保證!
俗話說,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不砍死花臂男,砍個半死,花臂男的兄弟肯定會來找事,花臂男痊癒後,白衣男肯定沒好果子吃,把事情弄大了,看哪個黑社會敢上門!一旦上門,被媒體渲染一下,黑社會一鍋端!媒體就是最好的保護傘。現在就看國家法律是怎麼考量的了,當一個老實人碰到惡霸的時候,是進行正面對抗,還是逃跑,而且逃跑也要逃的掉的情況下,如果正義的一方看到邪惡的一方,首先選擇的是逃跑,那正義何在,國家應該給廣告群眾普及一下法律知識。
社會上99%的人應該和白衣男類似,都是很普通的人,這次法院的判斷肯定會對今後一系列的事件有借鑑的作用,希望不要寒了廣大群眾的心,只要廣大群眾每個人都向白衣男那樣,花臂男可以說滅絕了,就因為有很多怕事的人碰到事情第一想到的就是躲避,才導致了花臂男這麼囂張跋扈!
事情發生的時間是8月27日晚上9點37分,當時一輛正常行駛的電瓶車,在快要接近路口的時候,遭遇一輛寶馬車想要強佔非機動車道,並壓白線逼停電瓶車。寶馬男強佔非機動車道,把電瓶車車主毆打一頓之後還不解氣,回到車裡拿刀出來砍人,刀掉在地上被電瓶車車主搶到,寶馬男遂遭到反殺。首先無條件支援白衣騎士,然後問下不懂的地方。第一次刀掉地上,既然兩人手裡沒刀了,不是正在侵害的就是拳腳級別了嗎?那就只能拳腳相對吧,沒太懂北京律師講的正當防衛呢。刀掉的一瞬間是不應該逐幀看兩個人誰先有彎身撿刀的行為嘛,肯定會有個先後吧。既然有先後就說明誰先把普通的拳腳又重新升級回刀了吧?既然白衣騎士先撿到刀,不應該先警告下對方嗎?如果對方繼續侵害,他可以正當防衛,如果花臂男沒有繼續侵害,那白衣騎士撿起刀的一瞬間,和花臂男第一次拿刀砍人的瞬間有什麼具體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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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傾向於白衣騎士防衛過當的,雖然我在感情上支援他,但花臂龍哥作為施害方時刀掉了,白衣騎士撿起刀以後如果選擇帶著刀和花臂龍哥對峙,或者撤退而不是追砍,那麼肯定是正當防衛,有人認為白衣騎士可能感覺花臂龍哥要去車上拿兇器繼續施害,那麼白衣騎士的正確選擇應該是逃跑。
最後,希望這個案件庭審的時候適用陪審團,法律的基礎是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