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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地7516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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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VegiNinja
不一定要領證結婚啊,就談段戀愛,約會約會,結伴旅遊,吃喝玩樂一番就好!
雙方都有子女後代,無必要把關係弄得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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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淡雅如花521
在當今社會無論什麼樣的結交方式,兒女更多的是為自己考慮!如果父親或母親這個年紀找伴侶必然牽扯彼此的利益……如房產,養老金等等……這個年紀能有多少愛情可言?更多考慮的是彼此能有個說說話的伴侶!但就這單純的照顧在利益面前也會很庸俗……我倒不是不主張老年的夕陽紅黃昏戀!但面臨太多太多的實際問題!我自認為如果能自己照顧好自己也不要再找這個麻煩!彼此的兒孫能否一碗水端平,一方有病對方能盡全力呵護~等等唉……都有彼此難說之路……最難莫過人老之後的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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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葉草73
李大媽和張大爺透過跳廣場舞相識,想結成伴侶。
雙方兒女不認可這種結交方式。
我覺得這是兒女們反對的一種藉口。
他們無非擔心自己的親人被騙吃虧,擔心親人的財產外流,擔心自己的親人嫁給(或者娶進)一個大麻煩,到時候連累他們。
他們總覺得親人年紀一大把了,安安靜靜過完後半生就得了,沒有年輕人那種你恩我愛的情愫,也就沒有必要硬要找伴過日子。
他們年輕,不理解老人的需求,不懂老人的孤獨。
但兒女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希望自己的親人過的開心。
如果李大媽和張大爺在一起真的感覺很合適,也不急於一時領證。可以相互走動,甚至像新潮的年輕人一樣,先試婚。讓兒女們對彼此都有一個熟悉,瞭解,接納的過程。然後,在雙方都明確了財產的歸屬以後,再正式的結成伴侶。
如果兒女們看見長輩確實比以前過得好了,他們是不會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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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凡人老張
哎,黃昏戀也挺好,和我一樣,遇到知心女人不能在一起,兒女反對,只能一個人獨守空房,每天孤苦伶仃,漫漫長夜難熬,哎,現在孩子為什麼不替老人想想,只要老人健康快樂晚年幸福,比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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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靠山4
如果李大媽和大爺兩位老人,都是單身,無論他/她倆在跳廣場舞,或者其它什麼場合相識和交往,老人只要互相自願再婚,都屬於正常行為。
任何人都無權干涉,這是倆位老人的自由。
兒女無權反對,和干涉倆位老人的自由,這是違法行為。
但是倆位老人在再婚前,都必須去法律有關部門,將自己所有財產做好公證手續,各自明確雙方子女繼承權。
衷心希望雙方子女們,支援倆位老人再婚。
讓老人相互扶持,互相關愛,預祝倆位老人,打破世俗觀念早日攜手,幸福愉快地共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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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兒女應該尊重父母的選擇。應該耐心地做通雙方兒女的思想工作。如果實在不行,老人的幸福重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兒女以後慢慢會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