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老羊妹妹

    情況分很多種。比如甲乙離婚,甲的母親付的首付,甲乙共同還貸,那麼共同還貸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甲要房子,就應當補償乙,數額由雙方協商,一般是乙還貸的部分在房屋現有價值所佔據的份額。比如還了10萬,一開始買房的價格是50萬,佔了1/5,現在房屋100萬,則理論上要給乙方20萬。

    反之,乙要房子,也是補償甲的份額部分。

  • 2 # 橙子說心

    究竟母親付首付買的房,子女離婚時該如何分割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說明母親已經拿了首付,從而證明接下來的房貸是子女夫妻共同嘗還的,也就是說房子目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無論夫妻雙方因何離婚,畢竟夫妻一場,曾經也轟轟烈烈相愛過,所以財產和孩子撫養權之類最好相互協商,共同財產應該相互支配,平均分割,但也要牽扯到誰是過錯方,和另一方身體狀況,是否重大疾病,這時也許要透過法律。

    至於母親的首付錢,就要看她本人了,她有權力處置和支配,並且可以根據房價當時和現在的增值差價來評估,假如她不在世,子女夫妻雙方都是法定繼承人,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 3 # 慈母心95

    父母付首付當然房子歸父母。後面還貸部份可拿出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離婚了為什麼總是為錢而爭,失去的東西錢能買回來嗎?

  • 4 # 肖嚴鵬律師

    題目給的資訊太少了,還得落實一下兩個資訊。

    第一,首付款是什麼時候付的,是在孩子結婚登記日期之前付的還是之後付的?第二購房合同寫的是孩子一人的名字還是兩口子的名字?

    假如上面寫的是兩口子的名字,無論婚前婚後買的,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都是平分。至於母親的首付錢,如果證據能證明出來,則屬於兩口子欠母親的錢。

    如果購房合同上寫著孩子一人的名字,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婚後無論是由誰償還按揭貸款,這都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理論上來說,房子應該是購房合同一方的房子,但是夫妻共同還款的部分所對應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實務操作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涉及到對增值部分評估,以後平分。

    如果是婚後母親付的首付款,即使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這個房子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平分房子。如果有證據能證明是母親墊付的首付款,這個錢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兩口子進行分擔。

    題目給出的資訊太少,所以上面我說的是好幾種情形的假設,只是理論方面的結論,而實際中有涉及到證據問題,簡單的來說,就是用證據能不能證明自己所提出來的主張。

    房子的分割在離婚訴訟中比較麻煩,涉及房產的價值,房款的支付證據,增值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貸款的償還等等一系列問題。涉及家事的訴訟,法院的做法是,能調解儘可能調解,調解不成,才下判決。

    慎待婚姻,離婚需三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活一世,究竟做到怎樣,才算是真正的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