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保護電梯不被破壞或損壞,引導乘客正確乘梯、文明乘梯。
二、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在電梯執行期間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絡。
三、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電梯使用標誌》。維保單位或使用單位變更後,應及時辦理《電梯使用標誌》變更手續。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乘客易於注意的位置。
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依法與專業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監督並配合電梯維保單位做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對電梯維保記錄確認簽字,發現電梯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五、每日乘客使用前都必須進行試運轉,並對裝置安全狀態進行檢查確認;裝置執行時要進行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和處理;裝置停運後要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在客流高峰時段,要在關鍵位置安排專人進行值守,疏導客流,引導乘客安全乘梯。
六、加強對單位工作人員電梯安全方面的培訓教育和應急處置演練,尤其是在緊急情況下的緊急制動操作。
七、保持電梯在合格狀態下使用,對維保單位提出的改造、維修或者更換零部件、更新電梯的要求,應及時核實情況並予以解決。
八、制定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醫院、商場、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館、展覽館、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其他使用單位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
九、電梯裝飾不得影響電梯的平衡係數;張貼廣告不得影響層門和轎門的開閉。
十、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採取措施,安撫乘客,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並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一、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保護電梯不被破壞或損壞,引導乘客正確乘梯、文明乘梯。
二、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在電梯執行期間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絡。
三、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電梯使用標誌》。維保單位或使用單位變更後,應及時辦理《電梯使用標誌》變更手續。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乘客易於注意的位置。
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依法與專業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監督並配合電梯維保單位做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對電梯維保記錄確認簽字,發現電梯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五、每日乘客使用前都必須進行試運轉,並對裝置安全狀態進行檢查確認;裝置執行時要進行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和處理;裝置停運後要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在客流高峰時段,要在關鍵位置安排專人進行值守,疏導客流,引導乘客安全乘梯。
六、加強對單位工作人員電梯安全方面的培訓教育和應急處置演練,尤其是在緊急情況下的緊急制動操作。
七、保持電梯在合格狀態下使用,對維保單位提出的改造、維修或者更換零部件、更新電梯的要求,應及時核實情況並予以解決。
八、制定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醫院、商場、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館、展覽館、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其他使用單位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
九、電梯裝飾不得影響電梯的平衡係數;張貼廣告不得影響層門和轎門的開閉。
十、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採取措施,安撫乘客,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並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