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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名風雨無阻的醫生

    腎結石沒取淨,不算醫療事故!

    其實醫療事故是有規定的!

    醫療事故: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前提是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從而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損害!

    一般手術通知書上寫著:腎臟解剖複雜,結石可能殘留,需經造瘻管二次取石或行體外衝擊波碎石。一般患者或者家屬都簽名了,而且都已經由住院醫師詳細的和患者或者家屬解釋了!這是不算醫療事故的!

    一般手術都有一個手術同意書,上邊明確了手術前注意的專案、手術中出現的問題、手術後出現的問題,這上邊一般都有詳細的解釋及說明!如果不明白,一般不要簽字,直至你明白了,才會簽字!!

  • 2 # 健康養身學堂

    謝謝邀請!對於此問題,很多結石朋友都有不同的看法,其實在取石的時候,醫生都會讓咱們明確知道的,畢竟結石分為多種的,有些結石跑到邊邊角角,而手術的器械不能轉彎或者能轉彎,但是太粗,就很難衝出石頭了,咱們在碎石之前,一般醫生都會讓我們籤份同意書的。所以,這也是碎石的弊端,很多人總認為有了結石,直接去碎石不就行了,有什麼大不了的,其實咱們卻不知道碎石可以給我們帶來很大的危害!碎石雖簡單,越碎越麻煩,因為我們要明確清楚,碎石就是透過裝置把大的石頭打成小的,然後透過運動或者一定的藥物排出,但一旦碎石就會把結石碎成N個小結石,會到處流動,造成多發性結石,而且藥物也很難排乾淨,某些小石頭將會繼續殘留在體內,日記月累沒有得到沉底的根治,會一直反覆,這也是碎石的弊端,所以碎石與否,還是看自己。

    當然,我之前也是結石患者,對於結石方面的問題,還是有些瞭解的,畢竟久病成醫也是有點道理的,我這人喜歡鑽研,任何事情,我都要查個水落石出,至少要讓自己瞭解,省著以後再犯同樣的錯誤,當初我是雙腎結石,碎石過2次,可以說,疼痛的時候,痛不欲生,但是即便碎了兩次,依然沒有調好,無奈之下,我就去佰度,可能是運氣太好,無意間看到了“李伏鈞秘方”然後沒有兩個月的時間,就幫我徹底制愈了!

    雖然時間已經過去了很久,我依然記得自己擺脫結石的那一刻!所以,有結石,千萬要早點去調理,不要拖,越拖只會讓自己的問題更嚴重。也有些朋友問我:“為什麼結石需要戒那麼多東西呢,沒法吃飯了”!

    其實為了咱們自己的健康,能堅持一段時間,未必是壞事,畢竟能引起出現結石的食物實在是太多了,具體就不細講了!總之,咱們身子有問題,應當早點調理,而不是選擇等待,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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