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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原生態鄉村

    糧田被佔用?題者沒有給出更多的資訊,還難以判斷出這究竟是一回什麼事!

    如果僅僅是發生了自己承包責任田被鄰居或他人粗暴佔用的情況,在朗朗乾坤下,這樣的事情應該不大可能發生!

    因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農民透過承包方式獲得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可能無故侵犯!更甭說粗暴佔用了!如果真是這樣權屬清楚,鄰居卻依靠自己或家族的強勢而巧取豪奪的,那當事人根本不用怕,現在正是“掃黑除惡”的時期,有機會給他定個性,牢獄之災是免不了的!這種情況直接報警!

    我估計農村的土地問題更多的是一些糾紛方面的情況!也就是權屬不明晰,因為一時還不能分清權屬,糾紛各方似乎都能主張自己,而判定對方佔用自己的承包地!

    這些糾紛產生可能是國家政策和地方集體政策執行有差異所致。例如國家規定二輪承包後,耕地承包期30年不動併到期後再續30年!這就造成很多土地承包由以人為物件轉為以戶為物件。也就是一戶只要有人口存在,不論是家庭中有人過世、出嫁,土地承包權可以不變!

    而很多農村集體則按照自己集體情況,仍然是根據具體人為物件來分配土地承包,當有人過世或者女兒外嫁,就會將其土地承包權收回集體重新分配!

    這個時候,很有可能這個土地的權屬就出了問題!一方面是國家確權頒證併發了使用權證給農戶,一方面是地方集體將地收回並重新分配給了其他農戶!這樣兩方似乎都能找到依據和支援!

    那麼對於這樣的情況,鑑於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性質,對於有特殊情況的集體未執行“30年”承包期的,一般國家還是會尊重集體的決定!所以,對於這種情況,當地如果是普遍執行,那作為集體成員理應支援配合集體的決定,畢竟集體也是代表所有集體內農民的!

    如果集體這樣的動作不是統一普遍的,僅僅只針對了個別農戶,那這樣的農戶可以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 2 # 山林裡的寧靜

    首先您不要先去政府部門或法律起訴,先找佔你田地的人協商和平解決拿回田地,不要一下子做得太死畢竟鄰里鄰居的抬頭不見低頭見。但是他不和平協商的話就找村委或政府出面幫忙協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在協商不成反正你也仁至義盡了,就只能透過法律起訴的形式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

  • 3 # 匹夫有擇762

    老唐兄:欣聞你的糧田被別人佔了,恭喜你,你不用再受苦了,有錢有勢的人看上你的地,也是給你個機遇,拿上錢,走人。當前掃黑除惡,佔地人也怕沾上,你提個合理偏高的價錢,佔地人也樂於接受。如果你不想遠走高飛,還可以向村鄉兩級提出另外換地的要求。人家敢佔你的地,我認為是經過鄉里默許的,鄉里也願意兩頭做好人,請兄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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